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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警方:單車男屬正當防衛殺人

2018-09-02
■江蘇昆山市震川路8月27日發生寶馬私家車司機持刀砍人反被殺一幕。    視頻截圖■江蘇昆山市震川路8月27日發生寶馬私家車司機持刀砍人反被殺一幕。 視頻截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旻 南京報道)江蘇昆山市震川路8月27日發生一宗寶馬私家車司機劉海龍持刀砍人反被殺案昨日有了結果。昆山市公安局和檢察院昨日下午相繼發佈通報,認定案件中砍擊劉海龍令其死亡的于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8月27日晚上9時30分許,劉海龍駕駛寶馬私家車在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順帆路路口,與同向騎單車的于海明發生爭執。劉海龍從車中取出一把刀連續擊打于海明,後被于海明反搶砍刀並捅刺、砍擊數刀,劉海龍身受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昆山市公安局在通報中表示,劉海龍醉酒駕駛,強行闖入非機動車道,與正常騎單車的于海明險些碰擦,發生爭執後,雖經勸架,但劉海龍仍持續追打于海明,後返回寶馬私家車取出一把尖角雙面開刃、全長59厘米砍刀,連續用刀擊打于海明頸部、腰部、腿部。擊打中砍刀甩脫,于海明搶到砍刀,並在爭奪中捅刺劉海龍腹部、臀部,砍擊右胸、左肩、左肘,刺砍過程持續7秒。劉海龍逃離後,倒在距寶馬私家車東北側30餘米處的綠化帶內,後經送醫搶救無效,並於當日死亡。

不讓正當防衛成「一紙空文」

警方通報一經公佈,立即引發強烈反響,在江蘇網警的微信公號下,網民評論道「這樣的結論客觀,公正!讓人信服!從內心感謝負責這宗案件的公安民警!還社會公平,正義!」「大快人心!不讓正當防衛成為『一紙空文』! 讓法律的公平正義得以實現!」

檢察機關:于不需負刑責

江蘇檢察機關在線官方微信公號具體解釋道,劉海龍挑起事端、過錯在先。于海明正面臨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現實危險,其搶刀反擊的行為屬於情急下的正常反應,符合特殊防衛要求。于海明搶刀後,連續捅刺、砍擊劉海龍5刀,所有傷情均在7秒內形成。雖然造成不法侵害人的死亡,但依法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官方媒體很快對案件作出正面評價。新華視點評論說,此案公眾關注點,關鍵是在不法行為面前,合法權利該如何救濟。事實為依據,法律作準繩。不僅是于海明的合法權利得到維護,更倡導了法治思維,提升了社會法治意識。為昆山警方和檢方點讚!

《人民日報》則在官方微博以「每一次司法公正都會溫潤人心」為題,稱讚這一結果是眾望所歸。評論指出,激活正當防衛制度的適用,就能及時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力震懾犯罪分子。法律不是鐫刻在大理石上,而是銘刻在公民心中,讓公民沐浴正義之光,讓法治溫潤公民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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