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被告求情摘要及法官判詞重點

2018-10-05

被告求情摘要

■今次案件是單一事件,無預謀,過往從未襲擊過事主

■只是憤怒下用錯方法處理,行為實是「愛之深,責之切」

■已深切反省及非常後悔,日後不會再從事教育相關行業

■男童沒有受永久傷害,懇求輕判

法官判詞重點

■對年僅10歲男童施以襲擊,破壞事主家長的信任,屬案情嚴重

■男童只是欠交功課和「唔識默書」,虐打式教導對男童毫無益處

■利用男童怕事心態,警告他切勿告訴父母,違反為人師表的誠信

■被告否認控罪,沒有任何悔意,必須判處監禁

整理: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