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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小麗「洗底」伎倆徒勞 再被DQ咎由自取

2018-10-13

報名參選立法會九龍西補選的劉小麗,昨日獲選舉主任通知其提名無效,即參選資格被取消。劉小麗鼓吹、煽動「民主自決」,與「港獨」毫無區別,她不但從未改變政治立場,而且處心積慮「漂白」、「洗底」,企圖蒙混過關,騙取入閘機會,最終徒勞無功、枉費心機,再次被DQ是咎由自取。選舉主任堅持依法辦事,嚴格把關,對香港負責,將不真誠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之人拒之參選門外,確保立法會選舉合憲合法,公開、誠實、公平進行。

為「重奪」九西議席,劉小麗首先要取得入閘資格。近期,她千方百計為入閘鋪路,包括加入工黨,以勞工界代表的身份參選;事先張揚表明不支持「港獨」,並不動聲色刪除個人網頁中的「自決」主張,甚至為「自決」重新定義:「落實選行政長官等,也提倡生活自主及社會自強,即是要為市民爭取標準工時、良好保障等目標」,以往「港人『命運自決』」、「捍衛『港獨』作為選項」的含義面目全非。

劉小麗及反對派竭力營造一種觀感,就是劉小麗已「洗心革面」,同「港獨」劃清界線,選舉主任若不給予她參選機會,就是不容許改過自新,明顯是政治審查,剝奪公民參選權。這種論調具有一定迷惑性,頗有市場。

但是,劉小麗自欺欺人的伎倆,騙不了尊重法律、明辨是非的港人,更騙不了選舉主任。選舉主任解釋劉小麗再被DQ的兩大原因:一,是立法會參選人必需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在考慮劉小麗提名是否有效時,分別參考她在2016年參選時發出的聲明,她在宣誓無效後在Facebook的表述,以及她近日的言行,認為她一直以來都無改變她的政治立場,就是「包括香港獨立作為選項的民主自決」,以及不接納中央政府對香港的管治;二,是劉小麗是在參選前很短時間內,在網站移除「民主自決」總綱,而她在參選前的表述,都「不過是策略(nothing more than a play)」以減低自己被取消參選資格的風險。

選舉主任的解釋一針見血,暴露劉小麗從無改變主張「自決」的政治本質,與基本法和選舉條例相抵觸;她巧言令色,掩飾隱瞞「自決」主張,只是騙取入閘機會的拙劣政治策略。

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亦指出,劉小麗有關議員資格的法庭裁決已列明,劉小麗宣誓的表現,不被信納為真心誠意地擁護基本法,而劉小麗放棄上訴,等同接納法庭的判決。

湯家驊認為,根據有關的判決,法官認為是否擁護基本法是客觀的判斷,不是參選人說了算,而是要有客觀事實讓選舉主任信納。選舉主任會按照這段時間,發生在劉小麗身上的事實,是否有客觀條件證明劉小麗對基本法的看法有改變,再考慮判決是否仍適用,作出符合法律的決定。

不僅法庭裁定劉小麗不真誠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包括本報在內的不同報章,都報道過劉小麗自被裁定宣誓無效,依然執迷不悟,繼續主張「自決」,一如既往支持「港獨」,這些「往績」有白紙黑字記錄。劉小麗再被DQ,有充足的法律和事實依據。

2016年的宣誓風波,正因為劉小麗等主張「自決」、「港獨」的政客,堂而皇之混入立法會,利用莊嚴的宣誓儀式上演「港獨」醜劇,挑戰「一國兩制」底線。如今選舉主任DQ劉小麗合法合情合理,正正防範「自決」、「港獨」分子再混入立法會,保證立法會選舉的合法和莊嚴,避免「一國兩制」再受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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