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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適度落水 增加過渡房屋

2018-10-15

施政報告提出容許改裝整幢工廈為過渡性房屋,社區組織協會昨發表報告建議,政府放寬地契豁免書限制,讓改裝後的工廈出租10年,增加誘因吸引業主參加。現時全港約1,400幢工廈,較易改裝及只涉單一業主佔460幢,政府容許工廈改裝過渡性房屋是雙贏方案。政府應適當「落水」,在放寬出租年限、提供改裝資金及租金補貼上給工廈業主更多支持,提供誘因加快工廈改過渡性房屋步伐,緩解基層市民住屋之苦。

根據社協提出的「用家話事」方案,九龍區300多幢工廈中,約有124幢較易進行改裝及管理,每幢工廈可釋放150個單位,10年內每個單位可讓3至4個家庭流轉,則每幢工廈可讓450至600個家庭受惠。若124幢市區工廈全數改作過渡性房屋,可望在10年提供約1.84萬個4人家庭單位,約7萬多人受惠。

目前工廈改建成過渡性房屋,主要有三個難題:一是租期只有5年,每5年就要向政府申請新許可;二是改裝整幢工廈符合消防要求費用不菲,社協估算,每幢工廈改裝成本約5,000萬至2億元,每個單位改裝成本介乎60至70萬元,且工程需時一年以上;三是租金規定為公屋入息四分之一,須低於市值,投資回報期長,工廈改建成過渡性房屋,不如其他用途吸引。

社協建議,政府早前財政預算案中預留給非牟利團體租用政府土地的10億元基金,可以容許給有關工廈業主申請作改建工程之用,延長改變工廈用途的短期豁免書至10年等。這些建議有助減輕工廈業主改建負擔、提升業主改建工廈作為過渡性房屋的意慾,可在短期內增加過渡性房屋的供應,達至政府、業主、公屋輪候戶的多贏局面。

本港公屋申請宗數近28萬宗,公屋平均輪候時間已經高達5.3年,而本港目前可提供的過渡性房屋,只得數百個,屬杯水車薪。若本港具改建條件的460幢工廈能迅速改建,可增加萬多個過渡性房屋,紓緩基層住屋之困的效應明顯,政府應認真考慮有關建議。

其實,除了改建工廈外,將空置校舍改建成過渡性房屋,更加快速高效,更能物盡其用。目前本港有約200間空置學校,據政府審計署2015年報告,本港廢棄校舍平均空置12.1年,最長空置達35.6年。有團體以彩虹的前聖約瑟英文中學為例,指翻新後可提供約100個單位作為過渡性房屋。房屋局、教育局等部門應通力合作,與辦學團體協調,盡快將空置校舍改建為過渡性房屋,滿足更多有需要市民的居住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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