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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大麻合法化

2018-10-16

■合法年齡

使用大麻的合法年齡與酒精和煙草看齊,聯邦政府法例規定,年滿18歲者即可購買不多於30克大麻,但大部分省份把合法年齡定為19歲。

■產品種類

大麻商店只可發售乾大麻花、膠囊、酊劑和種子,預料明年可開始發售含大麻成分的食品。

■種植和收藏限制

每名成年人只可在公眾地方,管有最多30克大麻,但在居所收藏數量則沒限制。居民亦可在住所種植最多4盆大麻,但魁北克省和馬尼托巴省禁止居民種植大麻。

■發牌安排

聯邦政府將向大麻種植商發牌,目前已發出120個牌照。省政府將開設網站,讓居民購買大麻,產品其後會以郵遞方式送交消費者。門市方面,部分省政府將自行經營大麻商店,一些省份則會向私營大麻商店發牌,估計明日將有最少109間商店開業。

■徵稅

除消費稅外,當局將就每宗大麻交易,額外徵收每克1加元(約6港元)或相當於交易總額10%的稅項,以較高者為準。大麻稅收的25%將上繳聯邦政府,其餘則撥歸省政府。

■藥後駕駛檢驗

大麻合法化通過初期,警方只能以現行法例,處理吸食大麻後駕駛個案,聯邦政府正審議新草案,容許警方向懷疑曾吸食大麻的司機驗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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