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內地共享單車經營商「ofo」(小黃車)陷入財困,近月接連被入稟法院追債。
有本港進出口服務供應商本周二(16日)入稟高等法院,向「ofo」追討逾338萬美元(約2,650萬港元)服務費。
原告為「勵鼎亞洲實業有限公司」,被告為「ofo (HK) Limited」。
入稟狀指,被告去年2月與原告簽訂協議,由原告負責被告在上海的一切進出口事宜。
原告於去年1月1日至今年8月31日間履行協議提供進出口服務,惟被告未有或拒絕支付去年12月1日至今年8月31日的服務費,總數逾338萬美元。
有內地傳媒報道,「ofo」(小黃車)因在內地欠債逾6,815萬人民幣,其在內地的營運者亦已被上市公司入稟當地法院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