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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春耀宣講憲法 郭榮鏗扭曲炒作

2018-12-06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沈春耀前日來港出席「國家憲法日」座談會,向香港社會普及憲法和基本法的知識。惟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隨即大做文章,稱憲法並非全部在香港適用,認為沈春耀應尊重「一國兩制」之間的差異云云。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昨日批評郭榮鏗的說法明顯是扭曲沈主任發言的原意,刻意迴避承認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之間的重要關係。'

沈春耀前日在座談會上作主旨演講,講述憲法與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而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最高法,其效力覆蓋全國所有領土,包括香港。

郭榮鏗隨即大做文章,質疑憲法條文並非全部在港適用,認為沈春耀「忽視」「一國」與「兩制」的差異云云。

郭迴避憲法基本法關係

張國鈞指出,沈主任前日的演講內容,只指出國家憲法是「母法」,基本法是「子法」,香港特區不存在脫離國家憲法的憲制和法制,並無說每一條條文都在港適用。

他批評,郭榮鏗的說法明顯扭曲了沈主任的原意,只是轉移視線,刻意迴避承認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之間的重要關係。

張國鈞續說,國家憲法是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國家根本法,其整體效力範圍當然應該涵蓋國家的每一寸領土,包括香港特區。

他指出,憲法的許多具體條款如關於國家權力機關、中央人民政府等條款,都是適用於香港特區。當然,由於「一國兩制」的實施,國家憲法中有關國家的經濟文化社會制度和公民權利義務的條款,則不適用於香港,而這些規定都是由基本法中的相關條款所涵蓋。

憲法條文港適用

張國鈞表示,正如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莫樹聯在論壇上所言,基本法中所有條文都是憲法框架內的例外安排,而不是憲法框架以外的一些東西。更準確的說法是,除非憲法框架內的例外安排,即透過基本法所列明的部分,否則國家憲法的所有條文都適用於香港。

這種制度設計正好顯示出國家憲法和基本法在「一國兩制」中的巧妙結合和有機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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