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財經 > 正文

金控公司非金融資產或設限

2018-12-11
■傳人民銀行正草擬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辦法。 資料圖片■傳人民銀行正草擬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辦法。 資料圖片

央行擬立例 非金融資產逾20%須設新公司

香港文匯報訊 有消息指,中國人民銀行牽頭制定的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辦法近日小範圍召集相關機構徵求意見,擬要求管控關聯交易並明確資本充足率等監管要求,其中擬包括,金融控股公司的非金融資產不得超過總資產的20%。

據路透社引述一了解情況人士表示,在人民銀行起草的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辦法中,如果一家公司持有多個金融牌照,將被視為金融控股公司並納入監管,但具體有多少個金融牌照才算,目前還沒有最終定論。

持多個金融牌照 或列入監管

另一消息人士則透露,管理辦法要求金融控股公司的非金融資產不得超過總資產的20%;對於非金融資產超過該限額的公司,必須單獨設立新公司。該人士還稱,儘管制定有關規定的目的,是防止一些金融控股公司野蠻生長將金融機構作為提款機,由此導致風險不斷累積和暴露,不過他指機構對20%的比例設置反應比較強烈,因為這將極大增加一些金融控股公司的合規成本等,最終是否會有調整不清楚。

嚴把准入關 完善「防火牆」

人民銀行副行長朱鶴新此前曾表示,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重點是嚴把市場准入關,明晰股權結構,完善公司治理,強化資金來源真實性監管和資本充足率監管,管控關聯交易,完善「防火牆」制度。

目前,內地已發展形成了兩大類具有金融控股公司特點的機構:第一類是由金融機構通過投資其他行業金融機構形成綜合化金融集團;第二類是由非金融企業投資控股兩種或兩種以上類型金融機構,也具有金融控股公司特徵。

五企列試點 新政料明年推

人民銀行辦公廳主任、金融穩定局局長周學東此前稱,央行正通過對招商局集團、上海國際集團、北京金控集團、螞蟻金服、蘇寧雲商集團等五家金融控股公司進行模擬監管試點,累積相關經驗,建立相應的監管制度,監管辦法力爭明年上半年正式推出。

根據地方央行官員的一份今年兩會提案,截至2016年末,有近70家中央企業擁有各類金融子公司共150多家,有28家民營企業持有五家以上金融機構的股權。

央行日前發佈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8)》指出,在分業監管體制下,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主體不明確,存在監管盲點,金融控股集團的風險還在加速積累和顯現,迫切需要明確監管主體,出台監管規則,將金融控股公司納入監管。

11月下旬,有關部門曾表示,將把更多金融機構列為系統重要性機構(即俗稱「大到不能倒」金融機構)。以人民銀行為首的金融監管機構將依據資產規模、業務複雜度和與其他金融機構的關聯性對銀行、證券和保險等行業的機構進行評估,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會附加監管要求,包括附加資本要求和槓桿率要求,可能還有風險暴露和信息披露等其他附加要求。顯示在債務負擔和金融風險增加之際,政策制定者正在加大力度防範危機。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