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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危言聳聽 以政治凌駕法治

2019-02-16

保安局建議修例,將來可用「個案形式」移交逃犯到內地及台灣,堵塞制度缺陷,反對派卻聲言有關措施會「打開缺口」,方便香港將疑犯交內地,「影響比廿三條更甚」。修例本意為彰顯司法公義,保障市民生命安全,反對派不僅將法律問題政治化、妖魔化,更危言聳聽,千方百計阻礙修例,形同包庇罪犯。修例後移交逃犯要經嚴謹的法律程序,須經特首啟動、法庭審批,充分保障人權。反對派的抹黑攻擊,只能證明其不尊重法庭、不尊重法治,以政治凌駕法治。

在現行法例下,本港不能夠處理台灣方面提出的法律協助及移交疑犯的請求,凸顯本港法律的缺陷和執行困難,令殺人犯逍遙法外。這種情況可以隨時發生在任何未與香港簽訂移交疑犯協議的司法管轄區,令公義未能彰顯,不能以法律維護受害者及其家屬的合法權益,更可能令香港淪為「逃犯天堂」,修例正是要填補現有制度缺陷,保障市民安全。出發點其實很簡單。

但是,反對派偏偏借題發揮,將法律問題政治化、陰謀化。反對派指修例後會有「政治犯」被「引渡」到內地,這純屬無稽之談。首先,政治罪行根本不包括在《逃犯條例》所列的46項嚴重罪行中,不存在反對派所說的移交「政治犯」的可能。其次,移交逃犯有嚴謹的程序,特首啟動程序後,要經法庭公開聆訊才能執行,反對派的質疑更站不住腳。反對派指稱政府修訂方案是「一波又一波」衝擊香港法治,但細心思考,修例後的移交逃犯程序照足國際慣例,更有本港司法機構把關,反對派將修例詆譭為「醉翁之意不在酒」、「借刀殺人」,全盤否定本港法庭的公正獨立,連法庭都不相信,不知是誰在衝擊香港法治?

反對派提出反建議,修訂只針對台灣而不包括內地,這根本無法堵塞現有制度缺陷,而且費時失事,正如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批評,認為將焦點只放在某一部分並不公平,強調今次修例不是為了單一司法區去做,怎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反對派議員阻撓修例,或意在為「港獨」分子留下潛逃後路,或許這才是他們的「醉翁之酒」。旺角暴亂被告之一的李倩怡,在本港被控兩項暴動罪及一項襲警罪,前年棄保竄逃台灣。正正是由於香港與台灣沒有刑事司法互助安排所致,未能將其逮捕回港。反對派阻撓修例堵塞法律漏洞,任由罪犯逃避法律制裁,已露司馬昭之心。

反對派一直聲稱要符合程序公義、國際標準,政府修例建議符合法律程序,參考聯合國範本,與其他普通法國家相近。反對派顛倒是非,抹黑修例,只會帶出錯誤信號,給香港的法治、安全繼續埋下隱患。廣大市民和對香港負責的立法會議員,應積極支持修訂移交逃犯的安排,不能讓反對派以政治凌駕法治、公義的企圖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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