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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案件或受「協和案」判決影響

2019-04-05

2018年8月31日

■現代教育「補習天王」蕭源與妻子蔡怡、以及兩名考評局前口試主考員,早前涉嫌非法取用智能電話,以傳送及接收文憑試的保密資料及試題,分別被控串謀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名。控方以不誠實取用電腦控罪的定義有問題,申請將案押後。

2018年8月15日

■科大二年級男生兼職為15歲女生補習期間,涉用手機偷拍女生裙底及自瀆。男生原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和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控方鑑於高院協和小學洩試題案判決,申請撤回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2018年8月13日

■油麻地警署一名27歲特遣隊男警,涉2017年7月3日至10月17日期間,用其手機在不同場合311次偷拍合共1,628張照片和290段影片,並於早前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及19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還押等候判刑。但控方主動要求將案押後再訊,被告亦獲准以兩萬元保釋。

■一名50歲男的士司機,因2016年12月2日在其駕駛的的士車廂內,用智能電話偷拍一名餵哺母乳的女乘客,並將相片上載到社交網站,被控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提訊。控方主動申請將案押後審訊。

2018年8月10日

■一名教學助理涉在2015年使用手機偷拍數名男子,因而面對3項控罪,包括「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被告早前認罪,但主控申請將案押後再訊,被告准以500元保釋。

■港島區一間傳統名校2017年揭發有男生疑組成「偷拍行動部」,半年間在校內偷拍女生更衣及裙底。3名涉事男生早前被控5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控方稱基於證據不足,兩名被告獲撤控,唯一認罪的第三被告亦獲裁判官撤控,但3人同需接受照顧及保護令12個月。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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