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副刊 > 正文

琴台客聚:婚姻界定哪些權責?

2019-04-22

潘國森

爭論中學生談戀愛利弊而引發的思考問題,原來遠遠超越了「專家」的意識範圍。社工、社會學家、精神病醫生等等都甚少強調青少年「拍拖」的下一步很快就是如何面對「婚前性行為」,他們不是不知,而是骨子裡鼓吹,卻不好過於張揚。經濟問題就真的視若無睹。

俗語有謂:「貧賤夫妻百事哀。」清貧子弟學人早早享受談戀愛的樂趣,很快會發覺其實自己沒有充裕的經濟條件去支撐這樣的浪漫經歷。且不說意外未婚懷孕的善後,即使是老得掉了牙的「發乎情、止乎禮」、光看不吃,看看電影逛逛街了事,還得要張羅所需的經費!

還是跳到時下中學生在談戀愛時,做夢也不會去思考和規劃的婚姻大事吧!

二十一世紀中國各地都行一夫一妻制,這是上世紀從歐美移植過來、屬於基督教文化的一大支柱。在此之前,中國人行的是一妻多妾制,這個常被錯誤理解為一夫多妻制。二者的分別是正妻的地位遠遠高於妾侍。

西方基督教世界長期奉行一夫一妻制,但是落到實地仍然有很多慾海男女無能力履行對婚姻的承諾,有「通姦」(性放縱派美化為「婚外情」)的實際需要。

結婚是什麼樣的一回事?

結婚是人類社會的人為制度,在動物世界是沒有結婚不結婚的。高等生命會因應其繁殖天性而決定了「交配」與「繁殖」之後的兩性關係。人類社會最熱門的寵物是貓和狗,各位「貓奴」、「狗奴」見過有「狗爸」、「貓爸」幫忙帶孩子嗎?家貓和家狗原則上都是由「單親媽媽」帶大的!除非「貓狗父母」都由同一個主人豢養,否則狗媽貓媽基本上是「要崽不要公」!這是貓和狗的天性!在野外,許多猛獸如虎、熊等都是如此。

阮籍是魏晉竹林七賢之一(他與嵇康都死在司馬炎篡魏之前),有一回他與司馬昭一起,官吏入報有人殺母。阮籍說:「嘻!殺父乃可,至殺母乎!」司馬昭反駁說:「殺父,天下之極惡,而以為可乎?」籍曰:「禽獸知母而不知父,殺父,禽獸之類也。殺母,禽獸之不若。」阮籍當然是故意說反話,因為他不想與標榜孝道的權臣司馬昭同流合污。

當然阮籍不是動物學家,不知道有些動物亦出現爸爸與媽媽一起帶孩子的。如大部分鳥類。此外,公獅亦與母獅和幼獅同居,不過外貌雄偉的公獅在人類的視角則是「軟飯王」,獵食和帶孩子都是母獅群合力去辦妥。附帶一提,老虎在交配期間算是「一夫一妻制」,交配之後「男女雙方」各行各路;獅子則是「一夫多妻制」。

我們人類有人性,也不能完全擺脫動物性。現在世界上大多數社會都行一夫一妻制,結婚之後,男女雙方有何權責?

筆者讀書識字數十年,再四思考,可以簡略歸納為兩大範疇。

潘生曰:「人類社會男女按照所處時空的禮制法律,結為夫婦。這樣的制度,重點在於界定兩大權責:一是交配權利,二是養家責任。」

這個說法,可以放諸四海皆準! 〈愛情與婚姻再定義〉之七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