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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基建工程進度管理問責值得推廣

2019-04-24

耗資超過300億元的啟德體育園昨日舉行動土典禮,預計2023年中開放使用。政府與中標的新世界附屬公司於合約中列明,若於2023年8月前未能完成工程,承辦商每日要被罰430萬元違約賠償金,若之後在管理和營運中使用率不達標,同樣要罰錢。對此做法,不同界別的立法會議員均表認同,認為加強完工期問責,是一份公平的商業約定應有之義,有助承辦商如期完工,並在管理中努力達至預期效益,希望政府能推廣有關做法,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啟德體育園是本港近年在體育基建方面最重要的投資,建成後將成為香港新地標,有助舉辦更多亞洲及國際體育賽事。根據民政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啟德體育園的設計、興建需時54個月,將在2023年完工。政府將設計、興建及營運的25年合約批給啟德體育園公司,合約內訂明,若工程有延誤,該公司須繳付每天430萬港元違約賠償金。民政事務局會成立約30人的駐地盤團隊,監察工程和日常巡查。另外,政府會在第10個營運年度終結前進行中期檢討,全面審視該公司的表現,對期間舉辦的活動日數、出席人數均訂立明確指標,如不達標,需按日數或人次進行罰款。當局更要求承辦商及其母公司就項目繳交總共不少於7億元的保證金。

本港近年多項大型基建工程均出現延誤,不論是高鐵香港段、港鐵南港島線及沙中線,還是蓮塘口岸工程、港珠澳大橋,都先後出現工程延誤,令人遺憾。類似事件接連發生後,有關部門亦提出過要加強監管基建工程進度,檢討招標條件,確保承建商按時完成工序。今次於合約中列明按日計的違約賠償金,此一創新做法正是政府檢討之後的改進措施,體現了當局確保按時完成基建工程的決心,回應了社會對基建進度的期待。

事實上,大型基建超支延期,在世界各地均有發生,經濟學界對此早有研究。政府過去的公共工程招標往往實行「價低者得」,未對工程拖延提出具阻嚇力的懲罰,存在制度缺陷,導致承建商往往以低價競投,然後藉故延期或追加預算。香港亞太研究所經濟研究中心成員曾國平引述經濟學者Gregory Lewis和Patrick Bajari的建議,認為競投工程合約的競爭準則只是「鬥平」,是忽略了工程延誤為社會帶來的損失,諸如交通不便、阻礙附近居民等,有效率的投標方法,是承辦商除了要「鬥平」,還要訂下完成期限「鬥快」,應以工程延誤帶來的經濟損失去決定「鬥平」和「鬥快」的比重。政府的做法正是體現了這個原則。

大型基建工程的延誤,會窒礙本港社會經濟發展的步伐,拖慢經濟民生社福的改善,甚至影響香港的長遠競爭力。政府過往經常強調會加強監察,但都只是停留在口頭階段,今次在項目合作中列明罰則安排是一大進步,有助提升項目的工程及管理水平。當局日後可以考慮將上述措施推廣至其他大型項目,加強建設和管理的問責,更好地為市民利益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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