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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耳除草劑致癌案 美夫婦獲賠157億

2019-05-15
■皮利奧德(左)和艾伯塔(右)勝訴。美聯社■皮利奧德(左)和艾伯塔(右)勝訴。美聯社

美國加州法院一個陪審團前日裁定,德國化工及製藥巨企拜耳旗下的除草劑產品「年年春」(Roundup),其主要成分「嘉磷塞」有致癌風險,導致美國一對夫婦罹患淋巴瘤,下令拜耳需向兩人賠償逾20億美元(約157億港元)。拜耳去年收購美國農業化學品企業孟山都後,同時承擔涉及後者旗下產品「年年春」的1.34萬宗訴訟,今次是第3宗敗訴個案,亦是至今最高賠償金額。

原告人皮利奧德及其妻子艾伯塔指出,在1975至2011年間於寓所定期使用「年年春」,因而患上淋巴癌。法院裁定兩人分別獲1,800萬美元(約1.4億港元)和3,700萬美元(約2.9億港元)補償性賠償,另各獲得10億美元(約78億港元)懲罰性賠償。陪審團認為「年年春」的產品設計有缺陷,但孟山都未有向消費者警告其致癌風險。拜耳發聲明指,對法院判決感到失望,將提出上訴,稱美國環境保護局已認為「嘉磷塞」不會構成公共健康風險。

不過,美國最高法院曾發出指引,懲罰性與補償性的賠償額應維持9比1的比例,意味今次訴訟案的最終賠償額可能有變。加州一名校工早前曾控告孟山都的「年年春」導致他患癌,法院去年8月裁定他可獲賠2.89億美元(約23億港元),但賠償額最後下調至7,800萬美元(約6.1億港元),案件現已進入上訴程序。■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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