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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原董事長袁仁國被雙開

2019-05-23
■袁仁國。   資料圖片■袁仁國。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記者周亞明及澎湃新聞報道,昨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援引貴州省紀委監委消息,通報了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原副書記、原董事長袁仁國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消息。

5日,政協第十二屆貴州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定,免去袁仁國同志政協第十二屆貴州省委員會常務委員、經濟委員會副主任、省政協委員職務。在此次「雙開」通報之前,貴州省紀委監委未披露對袁仁國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消息。

官方通報顯示,袁仁國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將茅台酒經營權作為拉攏關係、利益交換的工具,進行政治攀附,撈取政治資本;大搞權權、權錢交易,大肆為不法經銷商違規從事茅台酒經營提供便利,嚴重破壞茅台酒營銷環境;大搞「家族式腐敗」;轉移贓款贓物,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非法獲取巨額利益;大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公開資料顯示,袁仁國出生於1956年,1975年在貴州茅台酒廠參加工作,歷任辦公室秘書、辦公室副主任、車間主任、支部書記、廠長助理等職務;1998年起擔任貴州茅台集團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2000年起擔任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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