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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置物業滿足社福需要值得支持

2019-06-04

政府在財政預算案建議撥款200億元購買物業作社福設施,勞工及福利局昨日在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披露細節,計劃分3年於全港18區營運社福設施158個。本港對幼兒中心、長者鄰舍中心等社福設施需求殷切,政府購置私人物業滿足社福服務所需,具有效率高、更靈活的特點,有利保持服務穩定,值得支持。期待立法會盡快通過撥款,讓市民早日得享福利。

勞工及福利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顯示,計劃中的158個社福設施,包括長者鄰舍中心48間、幼兒中心28間、長者日間護理中心15間等,其中將於每區增設幼兒中心最少1間。這些設施中,西貢、元朗等年輕家庭較多的地區,將設置較多幼兒中心;中西區及東區等人口較老化的地區則設較多的安老服務設施,顯示當局的選址經過周詳考慮,有針對性地解決現時社福設施不足的問題。

市民對日間幼兒中心、長者鄰舍中心等需求殷切,但因為現有設施供應不足,導致申請者輪候時間愈來愈長。以幼兒中心為例,有營運此類中心的社福機構表示,現時的輪候人數是服務名額的5倍之多。這次政府對社福設施建設作出的較大型規劃,是必須和合理的安排,符合市民利益。本港早有由政府購置物業作社福設施的先例,1995到1998年間,社會福利署曾購入63個物業作社福服務之用。

政府在私人市場購置物業作社福設施有明顯好處:一是見效快,當局預料7月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最快明年第一季已可購置首批物業,明年底就可以投入運作,最遲一批預計於2023年首季購置。若撥地興建,需時動輒逾10年,兩相比較,購置物業可謂立竿見影。二是穩定,過往一些租用物業的社福設施,經常因業主大幅加租、不再續租而無法繼續營運,給經營者、服務使用者帶來困擾,由政府購置物業,可大大提高服務的連續性,長期更符合成本效益。三是靈活,對長者服務需求殷切的地區,多在老區,很難覓地興建社福設施,在市場購置物業,可令服務地點更接近長者。

當然,社會上有聲音擔心,政府直接購置物業,或會推高樓價。但這次政府購置的是非住宅物業,而且每年購置的面積只佔市場成交量的相當小部分,對樓價的影響微乎其微。政府亦已設立機制,確保購置物業價錢合理,公帑妥善運用。

亦有聲音批評,政府提交立法會的購置物業清單只有區域分佈,不夠具體。問題是,如果提供太具體的購置清單,容易引起潛在物業坐地起價,現時的做法更符合商業市場慣例。政府計劃一次過向立法會申請撥款,避免逐次申請錯過購置時機,也是可以理解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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