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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樂士:逃犯匿藏 港需處理

2019-06-12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昨日在香港大學一研討會上,再次發聲支持修訂《逃犯條例》。

他指出,現時香港法律上的弱點,令殺人犯和貪腐商人可以逃避法律制裁,然而香港對其他司法管轄區和罪行中的受害人亦有責任,如果香港孤立自己,不去幫助其他司法管轄區處理逃犯問題,會損害彼此間的互信,亦令香港難向對方提出司法協助請求。

江樂士在會上指出,現時有超過300名內地逃犯在香港匿藏,來自全球的數字則暫時未知,這個問題在任何司法管轄區都不會被容忍,香港亦有需要處理,否則國際社會會認為香港只是「口講」要打擊罪行,實際卻成為「逃犯的避風港」,不論其所犯的罪行有多嚴重。

反對派聲稱修例後人人都會隨時被移交。江樂士強調,建立移交逃犯的制度,和確實移交一名逃犯有很大分別,就像英國除了和民主國家有引渡協議,與獨裁國家等亦有,但他們並無向有關地方移交逃犯,他深信香港也會這樣。

針對社會對修例的擔憂,江樂士強調修例後不會有人因政見、種族、宗教等被移交,並指出絕大多數罪行並無這樣的政治擔憂,尤其是處理入屋盜竊、綁架和強姦等罪行時,應該沒有任何特別的困難,再加上雙重犯罪原則、死刑不移交等,對被移交者有強大的保障。

內地法制不斷改善

江樂士特別提到,鄧小平在1980年代提出要建立現代化的司法制度,內地法制亦不斷改善,例如會排除非法證據等。

他直言當中還有可改進的地方,但不少批評其實對內地法制了解甚少,只是基於恐懼。他亦不相信中央政府會向特區政府發出非法的指令,要求移交逃犯。

江樂士表示,五十年不變至2047年後,沒有人會知道到時會變成怎樣,但如果香港可以展示出自己作為國家負責任的一部分,願意負責任地打擊罪行,現行制度繼續保留的機會一定會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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