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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層公僕加薪5.26%

2019-06-12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公務員事務局昨日向4個公務員中央評議會的職方提出薪酬調整方案,高層薪金級別及首長級的公務員建議加薪4.75%,中層及低層薪金級別公務員則建議加薪5.26%,生效日期追溯至今年4月1日。另考慮到遞增薪額開支過去十年一直上升及對薪酬趨勢淨指標的影響,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同時決定,由本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開始,各薪金級別由1989/90年度至本年度的平均遞增薪額開支,或該薪金級別在有關年度的實際遞增薪額開支,兩者的較低者會被用作計算各個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

根據有關決定,由於1989/90年度至本年度的高層、中層和低層薪金級別的平均遞增薪額開支分別為1.04%、1.03%及1.16%,均低於各薪金級別的實際遞增薪額開支(分別為1.21%、1.21%及2.19%),故前者會被用作計算本年度的薪酬趨勢淨指標。

公務員事務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採用較低者改善了扣減遞增薪額開支的計算方法,可避免薪酬趨勢淨指標受進一步蠶食,但同時能維持1988年調查委員會提出扣減遞增薪額開支安排背後的「抵消」原則。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按照一貫做法,由於本年度低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低於中層薪金級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低層薪金級別公務員的薪酬調整會被「調高」至與中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相同的水平;首長級公務員的薪酬調整方案則跟隨高層薪金級別公務員的安排。

發言人補充,待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職方的回應,並就本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作出決定後,政府會盡快提交建議予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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