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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德副校長指面試表疑遭冒簽

2019-06-18
■陳章萍涉使用虛假文書罪受審。 資料圖片■陳章萍涉使用虛假文書罪受審。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曾捲入「影子學生」醜聞的屯門興德學校,爆出聘用已被註銷教師資格的男教師張錦輝,當時任女校長陳章萍因涉嫌向教育局呈交虛假求職者面試記錄表格,早前被控以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她否認控罪,案件昨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張錦輝的面試文件有該校副校長何志輝的簽名,但何昨日在庭上表示,對張毫無印象,懷疑有人冒認他在文件上簽署。

46歲的被告陳章萍,被控於2017年5月24日使用一份聲稱於2016年7月16日填寫,屬虛假的興德學校求職者面試記錄表格,意圖誘使教育局人員接受為真文書。

控方昨午傳召該校現任副校長何志輝作供,他表示常與被告及其他高級主任面試求職者,書記除準備應徵者履歷,亦會準備一份列明面試日期時間、應徵者名稱及應徵職位的表格,參與面試的教職員需在表格上填寫姓名和簽名作實。

控方展示2016年7月16日張錦輝面試會面表格,上有何志輝名字及其簽名,何堅稱非出自其手筆,但不知誰冒簽。何指簽署校外法律文件時,會使用英文簽名,在教師會議出席冊中亦曾使用簡簽,但簽署面試會見表格時只會用中文全名的簽署。

對於表格上記錄張錦輝曾接受面試,何志輝表示對張毫無印象,並指無論是教職員面試抑或是非教職員面試,他和校長均會出席會面。校長完成面試後會與他和其餘主任商量,但最終決定權仍在校長的手上。何稱會面當天是周六,已無法記起當日曾否回校工作。

教局主任稱入校調查受壓

現為教育局屯門區總校發展主任的鄭國仁昨早供稱,教育局2017年4月收到投訴,指興德學校聘用一名已被撤銷執教資格的教職員張錦輝。

局方曾去信要求校方立即終止與張的僱傭合約,並禁止張進入校園範圍,校方回覆表示已解僱張,並解釋之前聘請他的原因。

鄭於2017年5月24日與兩名教育局同事親自到學校,與被告、該校時任校監鍾佳榮、及時任校董陶錫源會面,了解校方與張錦輝的僱傭詳情,並要求學校提供有關張的招聘記錄,以供教育局檢查面試內容和程序是否合乎局方守則。被告指示其江姓書記拿取涉案表格,在過目後,將表格正副本一併交予局方。鄭曾提問校方是否仍有聘用張,陳章萍以校長身份回答「冇」。

鄭國仁續說,會晤傾談期間,突有二十多人進入會議室聲援校長,其中一名男士更突然哭喊。鄭對此感到不安,覺得這些人是給他壓力,挑戰教育局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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