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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外資總部集聚 升資金使用自由度

2019-08-14
■上海外灘金融廣場。 資料圖片■上海外灘金融廣場。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新華社及澎湃新聞報道,上海最新發佈的《促進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發展的若干意見》30條政策措施,進一步優化了總部認定標準,更加符合跨國公司發展的實際,將地區總部母公司總資產要求放寬至2億美元,將總部型機構母公司總資產要求放寬至1億美元。《若干意見》提出,為加快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等功能性機構集聚上海、拓展功能和提升能級,上海將進一步提高跨國公司資金使用自由度和便利度。

截至目前,上海累計吸引跨國公司地區總部超過700家。根據2018年外商投資企業年報數據,跨國公司地區總部以佔上海全市外資企業1.34%的企業數,貢獻了10%的營業收入、17%的利潤總額、12%的納稅總額和超過6%的從業人數。

《若干意見》在提高跨國公司地區總部資金使用自由度和便利度上出台了多條重磅舉措。

例如,將便利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總部型機構境內外資金運營管理。允許其在跨境資金池業務下集中運營管理公司成員企業境內外資金,按照集團商業模式開展資金歸集、調撥、結算、套保、投資、融資等業務。

《若干意見》支持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總部型機構在跨境資金池業務下開展本外幣全幣種跨境收付。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總部型機構可以通過多幣種(含人民幣)國內資金賬戶辦理跨境資金集中運營各項業務。

《若干意見》提出,將便利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總部型機構外籍員工合法人民幣收入的購付匯及經常項目境外匯入外匯資金的結匯使用。便利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總部型機構外籍員工按照規定參與境內證券市場投資。

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長吳水平介紹,針對跨國公司資金運作的難點和痛點,上海便利地區總部境內外資金運營管理,實現「跨國公司內部資金打通、境內與境外資金打通、經常與資本項下資金打通、人民幣與外幣資金打通」四個打通,支持總部企業開展離岸轉手買賣,支持符合條件的總部企業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參與外匯交易和外幣拆借交易,加強自由貿易賬戶投資功能,更好地支持企業投融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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