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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澄清流言

2019-08-14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思文)大型暴力示威事件調查困難,舉證、檢控都需要較長時間,警方執法時的舉措時常被斷章取義,令公眾誤解。警方昨日在例行記者會上有問必答,在不影響執法的情況下,為公眾釋除疑慮。

流言:在銅鑼灣拘捕示威者,警員將竹枝放入被捕者的背包內,「企圖」插贓嫁禍。

解釋: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被捕者在事發時手持竹枝與警員對抗,警方將其制服,並將其雙手縛在背後,此時竹枝落在地上,警員拾起放入其背包。兩位執法警員都可證明被捕者當時試圖用竹枝對抗警方,亦有其他證據證實,但牽涉行動細節不便透露。隨手將證物放入背囊,做法並非「完美」,但可以接受,日後也會檢視。

流言:警方使用過期催淚彈,會釋放有毒氣體。

解釋:警方行動部警司方志堅:警方已向相關催淚彈的美國和英國兩個生產商進行複核,兩者均表示催淚彈即使超過最佳效能期限,亦可安全使用,並不會釋出有毒氣體或造成額外傷害。警方正在檢視使用超過最佳效能期限催淚彈的情況。若未來需要使用催淚彈,會發放給前線警員最具效能的彈藥。

流言:8月11日在尖沙咀清場時,警方的布袋彈將少女左眼「打爆」。

解釋: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雖然該傷者並未報案,但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已經開始主動調查,例如調查事發地點附近有無閉路電視可以拍到相關畫面等。現階段最重要是釐清事實,該女子受傷的原因「眾說紛紜」,有人說受傷是由布袋彈造成,亦有人說是彈叉造成,不同媒體的報道亦有不同觀點,呼籲掌握相關情況的市民可致電2860 5023,向警方提供資料。

最有效的證據是事主的口供和醫療報告,以便了解情況和傷勢的成因,再決定下一步如何處理,承諾女傷者提供口供前不會拘捕。當日現場的指揮官也會提交使用彈藥的相關報告。

流言:

喬裝探員在銅鑼灣拘捕並未實施犯罪的「示威者」。

解釋:

警方在銅鑼灣拘捕15名核心暴徒,或是當日氣氛較為和平的原因之一。當日在銅鑼灣採用情報主導的行動,有情報顯示,當時有一批有嚴重暴力傾向的人在場,他們此前曾使用過暴力手段,或組織過暴力行動,喬裝探員當日盡量接近目標,在其實施暴力衝擊之前,就用適當的武力將其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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