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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嚴懲網絡欺凌 實施《緊急法》刻不容緩

2019-08-29

私隱專員公署昨日表示,近日有大規模網絡「起底」,涉及恐嚇和攻擊,大部分都與警員及其家人有關。署方已向警方轉介600多宗個案,警方已展開執法行動。反修例暴力運動的網絡「起底」欺凌,與現實的暴力同樣猖獗惡毒,尤其刻意針對警員及其親屬,散播仇恨情緒,對他們造成巨大心理壓力和精神傷害,令香港的網絡文化、環境遭受前所未見的破壞。私隱專員公署應充分依靠和運用法律,切實有效打擊網絡欺凌行為;而實施《緊急法》強化對現實和網絡世界暴力的執法、司法力度,已經刻不容緩。

香港尊重和保障資訊自由,同時重視保護私隱,專門設立一個獨立法定機構──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目的就是致力推廣、監察及監管,確保市民的個人資料私隱得到保障。此次反修例暴力運動中,施暴者不斷煽動仇警情緒,警察作為執法者,不幸成為網絡攻擊的目標,有人公然把警員的相片、委任證等個人資料放上網,更對警員家屬進行有系統的起底和欺凌,發佈騷擾、侮辱、恐嚇的貼文,叫人杯葛警員子女,公然欺凌。私隱專員公署的資料顯示,6月中至今,已發現及接獲768宗網絡「起底」個案,接獲的投訴逾7成涉及警員。

俗語說:「禍不及妻兒」,針對警員及其家屬的「起底」,明顯是用卑劣、違反基本社會倫理的手段,向警察及其家屬發洩仇恨,導致警員背負沉重的心理包袱,受到嚴重的精神傷害。反修例暴力運動已持續兩個多月,而且愈演愈烈,香港法治安定面臨嚴峻挑戰。所幸的是,警隊盡忠職守,日以繼夜,無畏無懼,堅守法治,才避免香港完全失控。正因如此,暴徒和縱暴派視警員為眼中釘、肉中刺,不僅使用泯滅人性的兇狠手段襲擊警員,還要通過網絡「起底」、欺凌其家人,在精神上折磨警員,企圖達到動搖警隊軍心、打擊警隊士氣的目的,摧毀維護香港法治的最後一道防線。如果讓他們的陰謀得逞,警隊執法受到干擾影響,局面肯定更難以收拾,甚至出現不堪設想的情況。

警員及其家屬是香港市民的一員,個人私隱同樣應受到法律的保障。《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條訂明,未經同意披露個人資料,導致當事人蒙受損失和傷害,最高可判監禁5年。當事人蒙受的損失和傷害,包括心理傷害。2014年已有人因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被判監禁。可見,本港打擊網絡欺凌、保障私隱有充分法律依據,而且有先例可循。儘管私隱專員公署尚沒有執法權,但因應網絡欺凌呈現惡化趨勢,公署應更主動依靠法律,公正調查私隱風險顯著的範疇,加強與警方合作,憑藉警方的法定權力和執法權力,履行公署保障私隱的責任,積極追查,檢控「起底」者,以收阻嚇之效,保護包括警員及其家屬在內的所有香港市民的私隱不受侵犯。

近日因為暴力升級,為免香港失控,不少意見認為,實施《緊急法》迫在眉睫。根據《緊急法》,特首會同行會可訂立「任何他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包括對刊物、文字、照片、通訊及通訊方法的檢查、管制及壓制。因此,《緊急法》可以針對網絡欺凌等虛擬世界的嚴重犯罪行為,訂立可以有效、全面的規例,給警方和司法機構更大、更有效的法律授權和法律基礎,更有力遏止網絡欺凌,有利迅速恢復香港網上和現實社會的法治秩序。特首和政府須當機立斷,該出手時果斷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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