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撮要
《華爾街日報》專欄作者斯特恩5月測試80款App Store應用程式,大部分是App Store推薦的熱門程式,其中79款有使用第三方追蹤程式收集數據,平均每款App使用4個追蹤程式。
部分App根本沒有在私隱政策中知會用戶,就將用戶個人資料交予第三方,部分則按行內慣常做法,追蹤廣告活動數據。■節自︰《數據交第三方用戶一無所知 app暗藏追蹤程式 網購類最高危》,香港《文匯報》,2019-9-23
持份者觀點
1. 瑜伽程式Glo︰Glo收集用戶的IP位址,從而計算出用戶的大概位置,除了保安原因外,亦是要符合各地規例,但定位數據未必絕對準確。
2. 《華爾街日報》專欄作者斯特恩︰即使是《華爾街日報》的iPhone應用程式,亦使用5個追蹤程式,包括fb、Google及市場調查公司AppsFlyer等,目的是了解用戶習慣,作出針對性推銷,以推高盈利,但最大問題在於用戶對此全不知情,無法禁止應用程式收集數據。
3. 美國國家電訊及資訊管理局︰建議應以類似營養標籤的模式,提高App的資料收集透明度,例如清楚交代收集的數據類別,包括年齡、地理位置、生物特徵等,以及分享數據的對象即廣告公司、數據中介等,Google、蘋果等科企必須負上保護用戶私隱的責任,而政府亦責無旁貸。
多角度思考
1. 為什麼App需要收集用戶個人資料?這對用戶的私隱構成什麼威脅?你認同政府應立法管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