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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推影視新政 深化與台灣合作

2019-10-09
■ 8日,鳳凰衛視、香港銀都等港台影視企業機構與平潭簽約。 受訪者供圖■ 8日,鳳凰衛視、香港銀都等港台影視企業機構與平潭簽約。 受訪者供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蘇榕蓉 福州報道)福建8日再釋出優化升級涉台新政,出台新版影視產業合作的《平潭影視政策二十條(修訂版)》(以下簡稱「影視二十條」) 。新版「影視二十條」在去年基礎上更加突出加強與台灣影視合作,綜合優惠力度更大,可操作性更強。新政新增鼓勵兩岸影視創作創新、打造兩岸影視版權交易市場等條款,並鼓勵從業者在平潭從事短視頻創作,支持影視企業落地、投融資以及加大影視獎勵力度等。當日,鳳凰衛視、香港銀都等港台影視企業機構與平潭簽約,達成未來影視項目合作,擬借力港台國際優勢和優質資源,共同開拓兩岸三地市場。

有效期五年 10月起執行

新頒佈的「影視二十條」有效期五年,自2019年10月1日起執行。從內容上看,除了原有的適當放寬影視產業對台准入限制、對台灣高校大學生在平潭拍攝製作的畢業影視作品進行專項補助等政策外,該新政特別突出加強台灣影視合作,指出由台灣影視企業與平潭當地影視企業合作、台灣著名影視導演執導並在平潭有一定取景的電影,除享受相關條款獎勵外,再予以平潭出品方票房分成10%的獎勵,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下同)。

此外,對以平潭特色元素或兩岸融合為題材的影視劇本、影視歌曲,合格的予以最高100萬元的獎勵;在國內主要短視頻平台如今日頭條、抖音、快手等播出,為推廣平潭國際旅遊島、傳播正能量的,單個視頻點擊量達到1,000萬次及以上且點讚量達到200萬次以上的,予以10萬至20萬獎勵。對電影播出、電視劇播出、網絡平台播出、綜藝節目播出等都作出相應的獎勵政策。同時,對在平潭投資影視相關項目的影視企業,也出台了相應的企業融資和股權投資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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