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香港專題 > 正文

涉暴亂縱火襲警 清潔工守宵禁令

2019-10-18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27歲清潔女工,涉在9月21日的屯門暴亂中投擲非易燃物件並倒不明液體入火堆,以及在9月29日銅鑼灣暴亂中,將珍珠奶茶擲向一名警長,因而先後被控一項縱火及一項襲警罪,她9月3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後,還柙至昨日在高等法院進行保釋覆核。黃崇厚法官考慮到審訊不會在短期內進行,遂批准保釋候訊,其間被告不得離港及須遵守宵禁令等保釋條件。

女被告黃樂敏(27歲),報稱任職清潔工人。她被控今年9月21日在屯門屯利街華都花園內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 。以及被控今年9月29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正門外,襲擊正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長張紹賢。

兩宗案件在9月3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縱火案押後至11月25日再訊,襲警案則獲押後至10月28日再訊。據悉,被告犯案當日在屯利街,向火堆投擲橙色物件和倒入不明液體,以及在崇光百貨門外向涉案警長投擲珍珠奶茶,致事主衣服濕漉。

被告昨獲准以現金1.3萬元保釋,另加5,000元人事擔保。保釋期間被告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須遵守每晚10時至翌日清晨6時的宵禁令,須每星期二、四、六到馬鞍山警署報到,如有更改地址,要在指定24小時內通知警署等。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