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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警開會設限制 中西區會涉濫權

2020-01-24
■甘乃威動議投訴包括黃何詠詩等官員「疏忽職守」。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甘乃威動議投訴包括黃何詠詩等官員「疏忽職守」。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家好)中西區區議會昨日舉行第一次特別會議,一眾泛暴派在會上通過針對警務人員的動議,稱要「規範」警務人員進入中西區區議會會議室的守則,包括必須提供姓名、編號及職級等。中西區區議會前副主席、「議會監察」召集人陳學鋒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批評,有關動議「好傻」,秘書處邀請公職人員出席會議,卻被一群泛暴派議員多加限制,無形中阻礙溝通,更構成歧視。

民主黨議員甘乃威在昨日會上聲稱,由於過去7個月的「警暴」,市民對警務人員「完全失去信心及信任」,因此必須清楚向公眾交代警務人員進入中西區區議會會議室的安排,又稱中西區區議會主席、民主黨鄭麗k上周四要求便衣警務人員出席區議會會議及進入會議室必須展示委任證,是「建立良好規範的第一步」云云。

會議管理向來民政署負責

甘乃威其後就「規範警務人員進入中西區區議會會議室的守則」提出7項動議,分別是所有警員進入區議會會議室必須事前向秘書處提供姓名、編號及職級,及參與哪一個區議會討論的項目;所有警員進入會議室前,必須獲得區議會主席或委員會主席批准;區議會主席或委員會主席有權拒絕任何警務人員進入會議室等。

民政事務總署回覆指,區議會常規是就議會會議進行程序,並非對區議會會議室的使用管理、保安作規範,並強調區議會會議室是政府物業,而會議室內的設置安排、管理和保安由民政事務處負責和安排。

民政事務總署強調,區議會大會及其委員會屬公開會議,公眾可根據民政處的安排入座。民政處可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各部門的公職人員進出會議室,而有關公職人員並非參與會議討論亦非列席,而是以公職人員身份進入政府場地工作,而相關的安排和公職人員的身份都由民政處安排及同意。

然而,泛暴派無視民政事務總署的回覆,投票通過這些針對警員的守則,並交由常規工作小組再跟進。

陳學鋒批玩針對「好傻」

陳學鋒批評,這項動議是有歧視的成分,因為只針對警務人員作規範守則,「咁其他公職人員呢?運輸署、衛生署薇鴗S唔規範?擺明係歧視警察!」

他續說,秘書處邀請公職人員出席會議,卻被一群泛暴派多加限制,無形中阻礙溝通,「公職人員出席會議,係想協助你]去開會,??家自己加咁多限制,係好傻翵ヾ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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