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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解國安法 攬炒派對號入座作賊心虛

2020-06-20

全國人大常委會一連三日審議港區國安法草案,明確規定四類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具體構成和刑事責任,定義明確、清晰,相信條文會在短期內出爐。香港的攬炒派故意在「勾結」等字眼混淆是非,刻意恐嚇和誤導市民,居心叵測。攬炒派「對號入座」,更反映出港區國安法對勾結外部勢力的人具有巨大的震懾作用,更顯示出立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據新華社報道,港區國安法是防範、制止和懲治發生在香港特區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犯罪行為,對犯罪行為的具體構成和相應的刑事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條例清晰、定義明確。

草案將「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的表述,修改為「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立即觸動香港的攬炒派的神經,對此大做文章,個別所謂法律學者更聲稱,此項修改令條文針對的範圍更闊,「會令很多港人墮入法網」,更稱正常與外國政要交流的活動,隨時會被視為「勾結外國勢力、觸犯國安法」,又抹黑內地法制,稱條文解釋權在內地手上,定義隨時改變云云。

港區國安法作為全國性法律,針對的是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人。有香港法律界人士解釋,「勾結」就是指串通、勾通、串同,因外國勢力要在香港危害國家安全,必然要找「代理人」,立法就是要從這個角度,懲治香港參與不法行為、危害國家安全的人。應該說,此項修改令條文更清晰、懲治對象更明確,更有效阻止別有用心的人勾結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危害國家安全,並消除對國安法不必要的疑慮。

至於攬炒派說什麼以後到海外交流都可能被認定為「勾結」,會牴觸港區國安法,此等說法純屬胡說八道、妖言惑眾。港區國安法針對的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不是為了羅織罪名、任意出入人罪。

香港的議員、民間人士與外國展開正常正當的議會、民間交流,並不會赤裸裸要求外國政府、議會制裁國家和香港,不是接受外部勢力的黑金援助、進行反中亂港活動,根本無須擔心落入法網。有攬炒派政客以「聯繫國際」為名,長期勾結外國反華政客,不僅告洋狀,唱衰國家和香港,乞求外國政府、議會出手制裁國家和香港,更在外部勢力撐腰下,肆無忌憚組織、煽動反中亂港違法暴力活動,這就是不折不扣的勾結外部勢力。如今有人對「勾結外部勢力」的法律規定對號入座,正好暴露其作賊心虛。

中央和特區政府一再強調,港區國安法只是針對極少數進行危害國家行為的人。港區國安法出台、落實後,有利於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長治久安,保障港人根本利益 。攬炒派故意混淆視聽,企圖誤導公眾、阻礙立法,徒勞無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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