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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覆核掟彈仔 今次輪到藏彈妹

2020-09-24
■16歲少女藏有汽油彈材料僅獲輕判感化12個月,律政司向高院申請覆核刑罰。 設計圖片■16歲少女藏有汽油彈材料僅獲輕判感化12個月,律政司向高院申請覆核刑罰。 設計圖片

水官屢輕判黑暴 律政司再撥亂反正

律政司繼早前就15歲縱火少年獲輕判18個月感化令,成功上訴改判勞教中心後,再針對16歲中四少女涉及去年「十一」前夕在天水圍藏有汽油彈材料獲輕判12個月感化令的裁決,昨日到高等法院上訴庭申請覆核刑罰。律政司指,原審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忽略阻嚇及懲罰等元素,未能反映案情嚴重性,認為應改判入更生中心。上訴庭三位法官指出,水官判刑時只索取感化報告,沒有索取教導所等一系列報告,排除判處拘留式刑罰的選擇,屬手法出錯,遂將案押後至下月13日處理,以待為少女索取相關報告。■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上訴庭指裁決出錯

是次覆核申請由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彭偉昌以及法官彭寶琴審理。原審獲判感化令的16歲少女,被控去年十.一國慶前夕(9月30日),在天水圍天華路張貼文宣海報時被搜出製造汽油彈的原料,包括一個內含乙醇的玻璃樽、一罐白電油、一樽消毒藥水、一些白色粉末、一些錫紙及毛巾等物品,並於早前承認一項管有適合並擬作非法用途工具罪,今年6月19日在屯門法院少年庭被判12個月感化。

裁判官水佳麗當時在判刑時稱,「理解」近期「社會運動」對青少年構成衝擊 ,又形容自己「感同身受」。水官的裁決,其後被法律界批評與她5月26日輕判另一名因投擲汽油彈承認縱火罪的15歲少年18個月感化令,及形容該少年是「優秀鼤虒禲v如出一轍,判決欠缺阻嚇力,變相縱暴。

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林穎茜昨日在上訴庭陳詞指,水官並沒有充分考慮少女管有涉案物品的意圖,過於茩咱赫蛌垂~為未組裝完成的汽油彈,判刑時亦忽略「阻嚇性」、「懲罰性」及「保護社會」等判刑因素,過於注重少女的家庭及學業背景。

少女認學製汽油彈

她續指,本案控罪包含管有物件,以及意圖作非法用途兩元素。少女在警誡下承認攜有涉案物品作製造汽油彈之用,更打算到住所附近測試威力,亦承認曾在網上學習製作汽油彈,還稱家中沒有白電油,吩咐父親購買,可見其早有預謀,情節嚴重。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表示,由於被告為女子,判入勞教中心並不適合,但若判入教導所最少需羈留一年,刑罰會過重。林穎茜回應指,本案適宜判處拘留式刑罰,建議上訴庭改判少女入更生中心,以幫助她糾正價值觀和增強守法意識,刑罰亦會比感化令更為有阻嚇性。

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隨後提出,若改判少女社會服務令亦符合法理。林則指,由於學生須上學及有課外活動,故此不建議改判社會服務令。

更生中心是代替監禁的新刑罰,適合14歲至20歲犯人。如犯人須被判處短期羈留式刑罰,但不適合被判入勞教中心或教導所,便可判入更生中心。在更生中心,犯人會先被羈留2個月至5個月,刑期由懲教署署長考慮過犯人的紀律及進展後才確定。其後,犯人會被轉送至另一更生中心居住1個月至4個月,犯人期間可在指定時段出外學習、工作或做某些獲批准的活動。

犯人獲釋後,可能要再接受為期1年的監管,其間要遵守某些規限,例如在晚上某個時間過後,必須要留在家中。犯人若不遵從監管條件,便可能會再次被送入更生中心。更生中心令不適用於曾被判監,或曾被判入教導所、勞教中心或戒毒所的犯人。

部分輕判個案回放

自修例風波以來,多宗案件中被告已承認控罪,而法官均予以輕判甚至「放生」,受到社會廣泛批評。

【案件1】17歲學生今年1月中在旺角用磚頭襲擊警員,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裁判官早前稱,考慮到被告年輕、無案底,有家人及學校支持,主動認罪等,僅判處12個月感化

【案件2】21歲維修工人謝賢彬被控於今年4月18日,涉嫌在天水圍香島中學的外牆塗鴉,又在天水圍天秀路公園公廁的外牆噴漆。被告承認兩項刑事毀壞罪,裁判官稱考慮到被告已有悔意,重犯機會較低,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3】患有亞氏保加症的15歲中四男生,去年11月向柴灣已婚警察宿舍掟汽油彈,並承認縱火罪,裁判官竟稱:「唯一受傷可能係被告被制服黈伬唌v,「因為受到朋輩唆擺,會係構成減刑因素」,最終被告被判接受3年感化令

【案件4】前「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成員吳嘉兒及何秀儀去年3月16日在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公聽會內抗議,裁判官雖裁定三人罪成,但考慮到他們無刑事記錄,案情亦「不算嚴重」,僅判各人罰款1,000元,又稱明白3人犯案「非出於私利」

【案件5】去年6月,琤秅j學學生王愷銘在灣仔警察總部外牆塗鴉,被控刑事毀壞罪。裁判官判刑時稱,相信他因「一時情緒」問題而染上毒癮,報告反映他有盡力解決毒癮問題,輕判被告12個月感化及賠償1,200元維修費

【案件6】酒店餐飲接待員鍾嘉豪去年10月31日在蘭桂坊附近向警方防線拋擲兩個麻包袋,其後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裁判官稱被告行為「不算太暴力」,且「坦白」承認責任「值得鼓勵」,最終判處社會服務令

【案件7】一名大專生在今年元旦日在葵涌一紀律部隊宿舍外投擲玻璃樽及垃圾桶蓋,最終僅被裁判官罰款200元了事

【案件8】一名泥水學徒於去年10月推撞警員胸口及用噴漆掟警,裁判官稱,被告的背景報告內容正面,且考慮到案中襲警行為「唔算最嚴重」,而被告已還押11天,故判他履行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被告干犯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則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惟裁判官判兩項罪行刑期同時執行,故被告最終只需執行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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