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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理求真】惡意起底知法犯法豈能輕判 

2020-10-20

李自明

中西區區議會主席、民主黨成員鄭麗k在社交網站發布警員個人資料,被控違反法庭臨時禁制令,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審理,鄭被判監28天,緩刑一年。代表律政司一方的大律師表示,藐視法庭案的量刑起點是即時監禁,加上被告從政多年,一名政治人物針對警員起底,無疑為社會樹立壞榜樣。資深政界老友對自明話,鄭麗k是老牌政棍,惡意起底,知法犯法,還砌詞狡辯,什麼「日理萬機」,推卸罪責,毫無悔意。「咁都判緩刑,輕到離晒譜,律政司梗要上訴啦。」

高等法院去年10月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不法披露警員及家人的個人資料。鄭麗k今年3月在個人facebook轉載一個涉及警察的起底帖子,帖文內容載有警員編號、相片、姓名等私人信息,此舉公然違反法庭禁制令,但鄭麗k事後卻對媒體聲稱不知禁制令云云,又刪除該起底帖文,企圖毀滅證據,扮無事發生。

涉事警員事後收到逾百個滋擾來電,對警員工作構成妨礙之餘,亦令其家屬擔心個人安全及受到心理困擾。但代表被告鄭麗k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求情指,高院去年10月頒下禁止向警員起底的臨時禁制令,被告今年3月轉載帖文,當中相隔4個月,她只是忘記禁制令的存在,無意藐視法庭云云。鄭麗k接受媒體查詢時對有關行為直認不諱,卻稱自己不知道有禁制令,還詢問記者,「咁使唔使坐監謘H」

政界老友話,的確,之前有案例,有女設計師在社交媒體轉載起底頻道「老豆搵仔」的內容,披露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今年6月17日被裁定民事藐視法庭罪成,監禁28天緩刑12個月。但是,鄭麗k區議員生涯至今26年,怎麼可能不知道或者忘記禁制令的存在。

老友話:「李柱銘的求情企圖掩飾鄭麗k知法犯法,鄭麗k接受媒體查詢時的回應更是此地無銀。如此知法犯法,還砌詞狡辯,更應嚴懲。」

鄭麗k毫無悔意,還在暗中鼓勵「手足」:「比起其他弟兄姐妹、其他手足,我的案件可謂微不足道」,聲言對裁決鬆一口氣,寄語「大家加油」。老友話,鄭麗k是在為欺凌警員的起底行為「加油」,明目張膽繼續煽動對警員進行滋擾恐嚇,並對裁決過輕得意洋洋,「如此態度,更加要上訴。」

今年1月16日,鄭麗k在區議會正式會議上直呼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為「PK鄧」,挑釁味道極濃,她還老屈警員在警署內「強姦」女被捕人,及「聽聞」有人被捕後被送往內地或「被自殺」,要求警方交代。當時鄧炳強就批駁,這些流言和假消息,全是無稽之談。老友話:「鄭麗k對警員惡意起底,與她一貫仇警屈警,傳播流言和假消息一脈相承,不依法嚴懲這種人,只會縱容起底、造謠、煽仇的歪風,法治公義如何能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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