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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者治港」法治化 牢牢掌握特區管治權

2021-02-24

──解讀夏寶龍「愛國者治港」講話系列社評之一

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日前發表重要講話,定下「愛國者」標準、掌握管治權者要求,為「愛國者治港」訂明清晰政治底線和完善相關制度的原則。昨日,特區政府提出修例,完善公職人員宣誓和就職安排,將相關安排涵蓋區議員,並列明違反誓言的處理機制和法律後果。政府行動迅速,將「愛國者治港」的標準和要求制度化、法治化,通過更明確、易操作的法律手段,堵塞反中亂港之徒利用管治平台挑戰「一國兩制」、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漏洞,為將「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落到實處邁出重要一步。

夏主任為「愛國者」定下三大客觀標準,有強烈的現實針對性,對進入香港管治架構的從政者履行對國家和特區效忠的憲制責任和政治倫理劃紅線、立規矩。社會各界也越來越深切意識到,在「愛國者治港」的大是大非問題上正本清源是當務之急,把「愛國者治港」這一根本原則落到實處是共同責任。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清華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院長王振民表示,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不止是政治原則和要求,更要進一步深化到法律制度及機制,將其體現於法律中。另外,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區議員當然是公職人員,因為區議員是領取公帑為地區服務,而且立法會議席也有區議員界別,區議員也是選舉委員會委員,有票選出特首。區議員行使公共職能,有其政治目的,所以區議員宣誓是理所當然。

區議員作為本港治理架構的一員,應受到「愛國者」標準的約束和規範。前年區議會選舉,攬炒派政棍借修例風波佔據區議會議席,其後濫用公帑、攻擊政府、侮辱警隊,肆無忌憚縱「獨」煽暴,把原本專注服務社區和居民的區議會變成反中亂港的舞台。因此,政府修例規範區議員宣誓安排,為區議會撥亂反正,更顯刻不容緩、勢在必行。

此次政府提出的條例草案設立正面及負面清單,負面清單的行為包括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拒絕承認中國對香港特區擁有並行使主權;宣揚或支持「港獨」主張等等。有關規定明確清晰界定區議員的行為是否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是在普通法框架下,汲取成文法優點的有益嘗試,通過清楚列出相關行為,讓宣誓者知所依循,有利法庭和執法者準確依法行事,亦讓市民清楚理解法例要求,減少不必要的誤解和爭議。

草案亦建議,授權律政司司長可以在任何時候,以某位議員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要求,或違反誓言為由,向涉事議員提出法律程序,議員會即時被暫停職務,直至法庭有最終裁決;若被裁定喪失議席,將於5年內不得參選。此項建議以有阻嚇力的法律措施,消除攬炒派政棍鑽法律空子,不容其利用法律程序濫用公共資源挑戰「一國兩制」、損害香港繁榮穩定。

夏主任指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架構中,身處重要崗位、掌握重要權力、肩負重要管治責任的人士,必須是堅定的愛國者。在愛國標準上,對他們應該有更高的要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嬰^應傳媒提問時表示,條例通過後,民政事務局將盡快安排現任區議員宣誓,而去年參選立法會選舉時被裁定提名無效的4名現任區議員,理論上將失去擔任區議員的資格。這充分展示政府依法落實「愛國者治港」的決心和執行力,對所有試圖挑戰「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的人都是嚴重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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