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8-17] 深圳原關長貪污遭查處
【中新社北京十六日電】中央紀委、監察部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海關總署,近日嚴肅查處了深圳海關原關長趙玉存嚴重受賄案件。中央紀委、監察部分別作出決定,開除趙玉存中共黨籍和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經查,一九九六年,時任九龍海關關長的趙玉存利用職務之便,幫助惠威工貿有限公司總經理楊改清(因涉嫌犯罪已被捕)在惠州港設立了公共保稅倉庫。惠威公司在惠州港的進口業務中,利用該保稅倉,走私各種植物油達四十二萬多噸,貨值約二十一億元人民幣,偷逃關稅二十七點三億多元。經趙玉存批准,楊改清於一九九五年七月從九龍海關購買走私罰沒原糖一點三萬噸,於一九九五年八月至一九九八年七月購買走私罰沒車一百三十六輛。楊改清為感謝趙玉存,從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九年,先後送給趙玉存人民幣十萬元、港幣十萬元、美元十萬元、價值六點八萬元的勞力士手錶一塊;在趙玉存同意或知情的情況下,其妻子、女兒收受楊改清送的人民幣三百三十八萬餘元、價值港幣三百萬元的香港住房一套和價值三十五點六七萬元的奔馳轎車一輛。
此外,一九九九年,趙玉存直接干預深圳海關有關部門對深圳東海愛地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涉嫌倒賣免稅進口鋼材指標一事的調查,使問題不了了之。事後,該公司董事長黃某送給趙玉存的女兒五十萬元港幣。據統計,趙玉存及其妻子、女兒收受錢物折合人民幣共計九百一十七萬餘元。
中央紀委通報指出,趙玉存受賄案給人們的警示是,要從維護國家利益與安全的高度,加大查辦案件的力度,對搞權錢交易,放私、護私、參與走私的,以及由於嚴重失職瀆職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的,要堅決查處,不僅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還必須追究領導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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