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8-17] 執業中醫昨起接受註冊 放大圖片
香港中醫師昨日開始申請註冊,首天已收到二百多份申請表。
【本報訊】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昨日開始接受執業中醫的註冊申請,首日已接受二百一十八份申請表。全港約七千名中醫需要在半年內申請過渡期註冊,在本年十二月三十日前未申請者則沒有機會申請註冊。衛生署助理署長梁挺雄表示,幾個月內會公佈第一批註冊中醫的名單。
一名今天遞表申請註冊的中醫表示,支持中醫的註冊制度,因為這可增強大眾對中醫行業的信心。但另一名中醫則指出,中醫藥業很多乃家族制度,所以很難提供有效的執業證明。
註冊制度實施後,所有執業中醫均須註冊,否則當局可以檢控無牌行醫,有關制度可確認中醫專業地位,同時中醫亦受到有關法例及專業守則規管,保障市民利益。
註冊制度按中醫在港執業年資及學歷為標準,分可直接註冊及需要審核或考試三種。凡於本年一月三日前在港執業十五年以上的中醫,或滿十年而有認可學歷者,均可直接申請註冊;但執業不足十五年而沒有認可學歷者,或執業不足十年又無認可學歷者,則須經審核或考試方可註冊。
對於該些需要進行考試的中醫,如未能考試合格,則仍可繼續執業直至通過考試為止。這些未能註冊成為中醫者,稱為表列中醫。當局亦會向註冊中醫及表列中醫發出證明,中醫亦需向公眾展示,以便讓市民參考其資格。
衛生署表示,凡提供虛假證明申請註冊者均屬刑事罪行,可被判入獄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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