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記錄帳戶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簡體 
2000年8月29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港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0-08-29] 輔警圖迷暈少女囚一年

 【本報訊】一名輔警深夜時分在巴士上層,向少女施用哥羅芳,想將她迷暈,意圖不軌案件,昨日在區院法官在噙戌傢鶶Q告精神及心理醫生檢驗報告書後,判被告入獄一年。

 被告酒後打架有案底

 法官判案時稱:報告書顯示被告有酗酒問題,去年九月二十七日,被告亦已因酒後與人打架,留下一次案底。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今次同是因為酒後乘巴士,前座少女入睡後,頭部伸向後對他造成騷擾,所以才伸手去弄她,由於曾用哥羅芳清洗手部油漆,所以才有一陣氣味。法官表示不相信,指被告當時仍清醒,因有乘客見到他將一些物品棄置,事後警方拾回該等物品,均有哥羅芳痕跡,根據專家所說,哥羅芳可使人麻醉,不能溶解油漆,法官認為被告酗酒問題對社會有危害,今次對原告來說是非常的震驚,乃要判其入獄,刑期如上。

 兼職輔警的被告郭炳民,四十二歲,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十二日在一輛巴士上,當時正行經大埔廣福道近南運道,惡意性向一名姓楊少女施用迷藥哥羅芳。

 案情透露,女事主十七歲,當晚十時四十分,在佐敦道裕華國貨公司外乘搭七十號線巴士返新界,她坐在上層左面尾排第三行雙人位,車行至大埔上層只剩下幾人,被告突然從後趨前,以手掩她口鼻,女事主嗅到一陣強烈氣味,被告又將她的頭部向後拉,女事主大驚,乃暫停呼吸及想大呼救命,但叫不出聲,被告後來將她放開,沿通路落下層,女事主指住被告大嚷:你「癲」�部A被告出手打她,女事主用手擋架,其後,女事主追落下層,叫司機唔好讓被告走。

 強行用哥羅芳塞口鼻

 其時巴士停在一處燈口,被告向司機說:「我無打她。」司機見被告當時滿身酒氣,被告說:「無�薄A我飲多�Z兩杯。」司機後來向一名姓譚乘客借電話報警。

 警員後來到場,將被告拘捕,姓譚乘客告知警員見被告曾將一袋東西拋出車外,警員乃循方向在巴士外地下,找到一個膠袋,內有一個膠樽,樽說A一塊布等物品,後交政府化驗所化驗,全部被驗出有哥羅芳痕跡,乃將被告拘控。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往上】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