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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9月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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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9-07] 黃紹倫:公道自在人心

 【本報訊】香港大學黃紹倫教授九月六日的聲明全文如下:

 1、我今天辭去香港大學副校長的職務,立即生效。

 2、當我於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接受大學副校長職務的委任時,我視之為一種榮譽及巨大的責任。我從不低估所面對的挑戰。我知道會有複雜的問題要解決,有棘手的問題要處理。我力圖盡我的職責及盡我的能力去做。我知道擔當這個職務要作出一些犧牲,令我對自己的研究工作及寫作分心。但我仍然認為若我經過工作,為整個大學的學術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那麼這犧牲是值得的。我檢討了我原來的信念後,我自願辭去副校長的職務。

 3、我確實認為最近的鍾庭耀民調事件鬧得太過分。對大學造成極大的損害。作為牽涉其中的一分子,我已經就調查委員會的報告,向校務委員會及理事會呈交了我的意見書(附上副本),作為我最後澄清我在這樁不幸事件中的角色。我明確聲明,雖然我充分尊重調查委員會,但我不能接受其最後的意見。

 4、在我呈交給校務委員會及理事會的意見書中,我已指出,我是作為證人而不是被告,協助調查委員會的工作。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我們在大學形成的制度會給我們一個公道。

 5、我亦已在我呈交的意見書中聲明,我不能接受他們的鑒定:「由於一九九九年一月六日,路祥安與校長交談後,黃紹倫教授在校長的吩咐下,於一九九九年一月廿九日向鍾庭耀傳遞一個信息,旨在限制他的學術自由」,我亦不能接受,「委員會的大多數認為,黃紹倫教授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再次在校長的吩咐下向鍾庭耀傳遞類似意旨的信息」。我已在意見書中闡明我的理由。

 6、我申明我一直以大學的最高利益為重,我仍然認為我在整件事中的角色是光明磊落的。我懇切希望這一可悲事件結束,流血停止,大學痊癒將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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