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0-06] 四二○事件五學生不起訴
【本報訊】律政司經審核有關四月二十日灣仔至中環的遊行事件的證據及考慮過所有因素後,決定不宜對事件中任何人士提出檢控。
另外,律政司發言人昨日表示,律政司正根據現行的檢控政策,考慮六月二十六的遊行事件。
四月二十日,約七十名大專學生不滿教育統籌局有意實施大專分科收費,在未向警方申請的情況下由灣仔修頓球場遊行至中環政府合署,並與警方發生衝突。
六月二十六日清晨,香港專上學生聯會與一群爭取居港權者在中環政府總部門外通宵靜坐抗議,因屬非法集會和非法遊行,事先未向警方申請,警方於清晨六時四十五分開始清場,非法集會人士與警方發生衝突。
五名因四月二十日事件被捕學聯成員其中四人馮家強、馮繼遠、張韻琪、袁凱欣昨在回應律政司有關決定時,聲稱,會繼續在遊行集會前二十四小時知會警方,而不按規定七日前向警方申請,繼續以公民抗命的方式爭取修改公安條例,直至法例得到修改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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