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記錄帳戶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簡體 
2000年10月14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內地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0-10-14] 內地香港警方建通報機制

放大圖片

 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與公安部港澳台事務辦公室主任廖曉村昨日在北京簽署《內地公安機關與香港警方關於建立相互通報機制的安排》。

 【本報記者彭凱雷北京十三日電】醞釀已久的內地與香港兩地警方通報機制將於明年一月一日正式開始運作。香港特區與中國公安部今天正式同意建立通報機制,屆時將相互通報向對方居民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或刑事檢控,以及對方居民非正常情況死亡的情況。根據安排,內地方面,將由公安部警務合作聯絡官,負責向香港警務處聯絡科通報;香港方面,會由香港警務聯絡事務科,負責向公安部警務合作聯絡官通報。至於內地海關涉及的案件,則會由國家海關總署走私犯罪偵查局,直接向香港警務處聯絡事務科通報。

駐京辦可代當事人反映意見

 據了解,通報機制自明年初實行後,中港兩地警方還將每隔一段時間對機制運作情況進行檢討,雙方大約會在六至九個月間進行會商,對通報機制中存在的不足予以改進。據介紹,在通報機制的整體框架下,香港特區駐京辦與香港政府入境事務處將在該機制運作中扮演重要角色。若港人在內地被拘的情形通知在港家屬後,當事人或家屬如認為內地公安執法不公等,駐京辦、入境處可將此意見反映到當地公安部門或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將發揮其對個案的檢察、監督作用。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與中國公安部港澳台事務辦公室主任廖曉村今天九點在公安部簽署《內地公安機關與香港警方關於建立相互通報機制的安排》。隨後,葉劉淑儀在香港特區駐京辦主任梁寶榮的陪同下,在駐京辦向記者通報相關情況。

助港人家屬盡早獲悉情況

 葉劉淑儀表示,特區政府一向積極致力於為內地被拘留港人提供協助。此次通報機制的建立,將有助於當局盡快通過港人家屬有關當事人在內地被拘留的情況,以及盡早提供適當的幫助。她說,有關安排是兩地在「一國兩制」方針下,本著相互尊重、互相支持和互不干預對方執法活動的精神,兩地執法部門對有關事宜進行充分協商後的結果。

 葉劉淑儀強調,該通報機制屬於一種行政安排,須在尊重雙方有關法律的基礎上進行。同時,由於是行政安排,故此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影響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或被檢控人及其家屬依照法律所享有的權利。被問及通報機制為何要到明年初才正式實行,葉劉淑儀表示,中國國家很大,一些偏遠的地方交通不發達,各省區以至地省級公安系統對這個機制的認識、了解要有一個時間過程,要做相應的充分準備,以便屆時使通報機制更為有效地運作。

 葉劉淑儀說:「通報機制的建立充分反映了內地當局了解及體恤特區政府對港人在內地受拘個案的關注。我感謝國家公安部和海關總署的大力支持,以及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的積極協調,讓有關的協商和草擬細節安排的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對非法入境或逾居者不適用

 通報機制適用範圍方面,按照安排,內地通報單位會向香港警方通報的範圍包括由公安機關(包括海關偵查走私犯罪公安機關)對涉嫌犯罪的香港居民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情況,以及香港居民在內地非正常死亡的情況。

 至於香港向內地通報的安排方面,香港通報單位向內地公安機關通報的範圍包括由香港警務處、香港海關和入境事務處對內地居民提出刑事檢控的情況,和內地居民在香港非正常死亡的情況。然而,香港通報單位的主動通報範圍,將不包括被控以非法入境或非法逗留的內地居民;以及被控以違反逗留條件的內地居民,這是由於該等個案的拘留期較短和涉案人數量眾多。同時,雙方除可主動向對方通報上述情況外,一方在認為對方根據該安排有遺漏個案或事項未通報或有疑問時,亦可隨時提出查詢要求。雙方亦可協商定期檢討安排的運作情況。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往上】 【下一條】 【關閉】
內地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