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0-23] 失業綜援跌 低收入綜援升
【本報訊】社會福利署署長林鄭月娥表示,過去十六個月本港因失業而需要領取綜援的個案一路下跌,大約下跌百分之二十以上,而與此同時,低收入綜援個案則上升百分之十。
本港綜援制度有低收入家庭的援助類別,林鄭月娥表示,很驚訝有立法會議員稱,從未聽政府高級官員講過綜援制度都可以幫助低收入家庭。林鄭月娥重申,幫有需要的家庭並非劃一條貧窮線那麼簡單,而是要按不同家庭的不同需要,以四口之家的綜援金額來講,因不同情況、不同需要就有多種不同金額。
林鄭月娥指出,對貧窮家庭一定要幫助,要弄清楚劃一條貧窮線的目的是什麼,若說是為了援助有需要的家庭,那現行綜援制度就已經是這樣做了,但綜援制度不是簡單劃一條線,要按不同家庭的不同需要,即使同樣是一個四人家庭,需要和援助金額也不完全一樣。
目前,一個平均家庭人口四點四的個案,綜援制度下的認可需要每月為一萬零四百六十元。領取綜援人士不一定要零收入,而是當這個家庭如果沒有辦法賺到認可需要的數字,例如家庭中一個勞動力只賺到每月五千元,政府可以透過綜援計劃每月支援五千四百六十元。
林鄭月娥表示,過去十六個月因失業而領取綜援的個案減少百分之二十以上,而低收入綜援個案則上升百分之十,原因是部分領取綜援人士在政府幫助下找到工作,但月薪較低,有部分個案雖然未脫離綜援網,但轉為低收入援助類別。
對政府來講,低收入援助個案每個平均援助金為四千二百元。政府的政策是鼓舞有工作能力的人回到勞工市場,有工作能力對父母本身的自信心、認受性有好處,對家庭來講,尤其對子女有鼓勵作用,一般來講子女都不願意父母無工做待在家�堙A而且很多時找不到工作的父母在家中心情不好,還會拿子女來出氣。所以,政府認為,個案數字的變化是好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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