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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0月2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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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0-25] 區義國獲委法律政策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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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署任一年後,區義國終獲委任為法律政策專員。

 【本報訊】特區政府昨日宣布區義國獲委任為法律政策專員,生效日期為二○○○八月十七日。政府是在進行公開招聘及晉升選拔工作後對區義國作出委任。區義國表示自己的主要任務,是確保《基本法》得以切實執行,維持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及令法治得到尊重。

 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在評論有關任命時表示對區義國充滿信心,肯定他能迎接挑戰,應付重任。她指出:區義國是一名出色律師,具備豐富專業經驗和卓越領導才能,在部門內及法律界均備受敬重。我深信他定能勝任愉快,繼續為政府提供大力支援。

按專業標準執行職務

 區義國在政府公佈其新任命後會見記者時表示,對自己獲委任為法律政策專員,感到十分榮幸。這個職位責任重大,特別是在香港回歸初期,職責尤其繁重。他表示會按照最高專業標準,竭盡所能執行職務。

 他在介紹法律政策專員的職能時指出,法律政策專員一職負責制訂法律政策,以及處理影響法律制度和法律專業的敏感和重要問題。作為法律政策科的主管,法律政策專員須負責就《基本法》、人權、法律政策問題和內地法律,向政府提供意見。過去一年,他署任法律政策專員,已經非常熟悉上述範疇的工作,並對法律政策科的同事有更深的認識,相信自己有能力將這些工作做好。

 他又表示,自己曾擔任不同範疇的工作,這些工作經驗將有助他履行新職務,這些工作包括擔任法律改革工作—在倫敦全職工作兩年;在香港兼任這方面的工作六年;任教香港大學十三年;從事立法草擬工作六年,及先後任職前律政署法律政策科和律政司司長辦公室共八年。同時,他也參與若干重要的工作,包括協助通過《人權法案條例》、《終審法院條例》和《回歸條例》,也曾經負責擬備《法律服務諮詢文件》和推行其後的改革工作。

 他續說:憑著過去的工作經驗,他相信已經和立法會議員、大律師公會、律師會、法律學者和政府人員建立良好的工作關係。我希望這些聯繫有助我未來的工作。

 身為法律政策專員,他表示自己的主要目標是確保《基本法》得以切實執行、普通法根據《基本法》予以保留,以及法治獲得充分尊重。他也認為法律制訂應該妥善地為市民服務,這點至為重要。因此,當局必須透過各種途徑,讓香港的法律制度得以不斷改進。他計劃打算就此與大律師公會、律師會和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緊密合作。事實上,他現正參與的兩個工作計劃,正好印證這方面的合作。香港法律教育及培訓的全面檢討,現正由一個督導委員會領導進行,該委員會由他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業界、法律學系和政府的代表。檢討工作進展良好,自從九月初發表諮詢文件後,當局陸續收到各方的意見。

入世後律師機會更多

 對於未來的工作,區義國認為,對很多市民以及不少律師來說,過去數年是困難的時期。不過,各種跡象顯示情況已有轉機。中國加入世貿後,香港的律師應該有更多新的機會。他認為香港具備各項基本條件——優良的法律制度、卓越而獨立的法律專業服務和法治精神。他深信以積極的態度面對未來,以建設性的方法去解決問題,是我們向前邁進的最佳方法。他表示會竭盡所能,循著上述方針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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