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0-25] 巴士公司回報率考慮定13%
【本報訊】運輸署制訂新的巴士加價機制,建議今後在審批巴士加價時,要考慮同期通脹,當局又會將巴士公司的回報率定為百分之十三,當利潤高於回報率時,當局傾向不讓巴士公司加價。至於多出的利潤,其中一半要與乘客分享,撥作下一年收入而減低加價壓力。
運輸署提出的新巴士加價機制,建議今後在審批巴士加價時,除了要考慮公司收入、成本支出以及服務表現等因素外,當局參考了巴士公司過往十年的回報,而將平均回報率定在百分之十三。消息人士強調,百分之十三的回報率並非利潤保證,只是一個合理回報,當回報率高於百分之十三時,當局不會考慮予公司加價,至於多了的收入,公司要與乘客分享,其中一半要撥作下一年的收入,而另一半多出的利潤則留給公司,作為鼓勵措施;但當回報低於這個比率時,並不等於公司可以加價。另外,當局亦會參考同期通脹、綜合物價指數,作為其中一個考慮因素,有關建議會諮詢立法會意見後,交由行政會議通過。運輸署希望可以用這套新機制,審議巴士公司來年的加價申請。
而巴士公司初步反應則認為,回報率百分之十三是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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