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0-25] 今年首三季25高官申請 退休後在其他機構任職
【本報訊】今年首三季,當局共接獲二十五名首長級人員申請退休後在其他機構繼續任職,其中有十二人獲得無條件批准,另十三人獲有附加條件下批准。過去三年,則共有一百七十多人提出申請,只有兩人遭拒絕。
在較早前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有議員質疑政府部分高官在退休後即投入其他私人機構任職,擔心可能出現利益衝突。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當時回應,政府在這方面有一個完善的監察機制,所有首長級公務員如若在退休後繼續受僱都須向公務員事務局提出申請,確保他們所擔任的職務與在政府任職時的工作沒有直接的關連。
根據公務員事務局向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提交的資料,過去三年及今年首九個月,共有一百九十九名首長級人員申請在退休後在其他機構繼續任職,當中有一百五十二人獲得無條件批准,四十五人獲有附加條件下批准,另有兩人的申請遭拒絕(詳見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