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0-29] 港禁「藏獨」「台獨」集會
【本報訊】保安局長葉劉淑儀表示,按照目前的公安條例,鼓吹國家分裂的一些遊行集會,例如「台獨」和「藏獨」,有可能違反法例,不能舉行。
葉劉淑儀昨天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公安條例規定基於國家安全,可以禁止某些集會進行,而條例經已參照了《國際公民權利公約》和《政治權利公約》,公約清晰說明國家安全是維護國家獨立自主和領土完整。
對於一些鼓吹「台獨」、「藏獨」和「新疆獨立」的集會遊行,葉劉淑儀認為,表面上看有可能違法,因為影響國家領土完整,鼓吹國家分裂。
葉劉淑儀又表示在處理非法集會事件問題上,沒有針對大學生,只不過大學生不肯道歉,以挑戰法例自居,故要作出跟進調查。她又歡迎與大學生開會商討對公安法的意見。
大學生應為違法道歉
葉劉淑儀昨出席港台的節目時表示,村巴遊行令中環一帶交通癱瘓,但警方事後沒有拘控行動,是因為示威搞手事後向警方及公眾道歉。她說,示威者態度十分重要,若因無知或情緒激動的違規,警方也會了解,當然若引致的後果嚴重則作別論。她指出,除了學生外,還有一些團體公然、經常和蓄意地出來說,「我要違法」。
針對「六•二六」事件的拘捕行動,她承認因為有關人士多次揚言違法,當然在處理這宗事件上也會考慮擾亂秩序、時間長短、人數多少和事件嚴重性。
此外,葉太在出席另一個場合再次重提,那些違法示威大學生從來沒有就他們違法的行為作出道歉,並經常公然表明要違法。不過,她補充是否道歉便可以無事,就要個別考慮。
另外,葉太在節目上表示,單喊口號修改公安法,沒有意思,公安條例五十多條,是否所有條文均要廢除,究竟要廢除哪一條?她說,學生應心平氣和提出精闢的意見,有道理的政府一定會聽。她表示,保安局歡迎與大學生見面,聽取他們對公安法的意見,該局亦會跟進約晤大學生。她保證保安局一定會以禮相待。
修改公安法未有理據
至於會否檢討公安法,葉劉淑儀稱,到目前為止,都沒有一個理據足以說服政府修改法例,她又說,口號不能代表真理。
對於獲釋大學生聲言會再度違法不通知舉行遊行,挑戰公安法;葉劉淑儀稱,當局要視乎屆時的情況,才決定採取任何行動。她又在節目尾段批評燒警告信的獲釋大學生無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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