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1-05] 公安條例無理由修改
【本報訊】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表示,香港回歸三年多來,公安條例行之有效,目前並沒有必要也無令人信服的理由就公安條例作出修改。她強調當局歡迎社會各界人士與政府討論公安條例的問題,如果有充足理據,政府會樂意考慮的。
對於學聯今天會再在未經警方批准下集會,葉劉淑儀說,如果他們再經常違法,政府會再諮詢法律意見,決定是否提出起訴。
她重申,公安條例行之有效,目前未有令人信服的理由,要作出修改,但政府歡迎學生以及其他人與政府討論修改公安條例的問題,如果有充足理據,政府會樂意考慮。
葉劉淑儀昨出席電台節目時說,公安條例在九七年修訂時,廣泛諮詢了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她說目前看不到有再修訂理由。她批評有些人士或組織根本沒有詳細了解公安條例內容和條文就亂作評論甚至要求作出修改。
葉劉淑儀還說,回歸三年多來,共有六千多次示威遊行,這證明公安條例並沒有影響本港遊行和集會的自由。市民不能因自己不喜歡某些條例就不遵守法例,這對社會是有危險性的。
葉劉淑儀說,其實支聯會過往的集會都會事先通知警方,不明白一些身兼支聯會成員的立法會議員在近期突然指公安條例規定要事前知會警方的做法有問題,這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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