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1-07] 劉慧卿大罵傳媒說明什麼?
李 文
劉慧卿正在要市民捐款,替她控姜恩柱之官司,償還一百六十萬元堂費,但市民對此籌款活動沒有反應。劉慧卿大發爛渣,在接受香港電台訪問時,公開指責傳媒沒有為籌款宣傳,「兙住件事」。吨瞗G「公眾關注不多,一�╲囓X奇,傳媒兙住不報道,又點會有人關注。」這種說法,十分離譜,傳媒已有報道,但大家都認為「你打官司,何以要我付賬?」
傳媒不止報道,有網站還作網站調查,但民意都批評她不付堂費,把責任轉嫁他人。劉慧卿立即批評傳媒做民意調查,居然說:「這是十分奇怪的事,為什麼無端要做民意調查?我未必覺得有需要?」這是十分前後矛盾的立論,一時話傳媒兙住件事,傳媒做民意調查,讓多�═H關注,吨S話「唔應該」。劉慧卿的邏輯好簡單,只准傳媒為她服務,為她讚美;但傳媒報道市民批評她的籌款行為,她就罵傳媒「無端」報道。劉慧卿之霸道,在於不尊重新聞自由,不尊重選民發表意見監督議員的自由。若她上台執政,她是一個獨裁者。
劉慧卿強調「一人做事一人當」,自己做的事會自己來承擔,不會向家人提要求,協助還債。既然如此,她自己大把鈔票,何不自己承擔?按照香港法律,夫妻財產共有,劉慧卿大有財力自己還債。但講完「一人做事一人擔當」之後,不到一秒鍾,吨S打自己之嘴巴,話這件案是公眾的事,所以公眾要給她幫助。原來,自己又不承擔債務,公眾籌款乃她的如意算盤。劉慧卿講話翻雲覆雨,矛盾百出,一時如此說,一時那樣說,叫人信坉�一句呢?這個人以自己為中心,自私自利,有好處自己要,有責任向公眾推,毫無承擔,毫無誠信。當初向新華社分社索取私隱資料,發出私人傳票,索取的僅是劉慧卿私人資料,點算係為大眾,只係為呇菑v而已。如果打贏官司,呇陸騥O之收入,法庭又係判畀吽A妢|袋袋平安。劉慧卿十分著數。現在打官司,劉慧卿採取了「輸賴贏要」之政策,輸�Z,公眾有份付堂費;贏�Z,吨Q分風光,名利雙收,盡入私囊,幾時會話這是大眾之金錢。明人不做暗事,呇p果公道,應先成立一個公眾打官司委員會,籌足錢,才以公眾名義發傳票;而非私人發傳票。私人發傳票,按普通法之規定,真的是「一人起訴、一人承擔」,她個人要承擔法律後果,而不應托公眾之名而卸責。假如某人發表誹謗言論,而被索償,官司輸�Z,可否賴�Z公眾,話自己是「為民喉舌」,所以言責也由民眾去負?劉慧卿所講的是歪理。她從來未得他人書面授權去打官司,怎可訛稱是代表他人?劉慧卿可有法律常識?如果呢條橋都合法,她只要打著「民主」之名,將來可以代表公眾簽商業合約、可以代表公眾借錢,將來由公眾為她還錢?這真是無本生利。
劉慧卿有很多民主派朋友,李柱銘便是億萬富翁,民主派朋友借錢給她,馬上可以付堂費。何以連民主派也噤若寒蟬,無通財之義?可見,為民主為公眾打官司之言論,冇幾多人會當真。若為民主派而打官司,民主派便要付堂費,民主派都唔認賬,要與此事無關的市民畀錢,可謂異想天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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