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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1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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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1-14] 唐英年建議改變價低者得

 【本報訊】建造業檢討委員會主席唐英年昨日出席一關於建屋樓宇質素的研討會後表示,現時公營房屋招標,以「價低者得」為唯一的標準,令建屋質素的水平難以提高。他又建議應增加投標的透明度。及以其他機制制定得標的公司。

 唐英年指出,現時公營房屋招標,一般是以「價低者得」的基準去釐定得標的公司。

 他認為,若繼續此機制,有可能建屋的質素難以提高。因為建築公司有可能只以公營房屋最低的質素標準去承標,以求減低建屋的成本,提升公司得標的機會。

 唐英年建議,公營房屋的招標制度,可加入考慮承建公司過往建屋質素的往績,以協調承建公司因減低成本而不提高建築質素而所產生的問題。

 此外,他又建議,公營房屋的招標制度的透明度也應提高。他希望,政府可對投標落敗的公司,披露落敗的主要原因。這樣可令承建公司針對性地對建屋的質素提高,增加各公司之間的競爭,同時亦增加了各公司對建築質素的關注,長遠下來,只會令市民得益。

 房委會會員、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表示,有關建議方面正確,但「講易行難」。「價低者得」是投標過程難以避免的現象,否則投標便成了協商。但是,有關建議可加入標價佔標書百分比,有關公司以往的經營狀況、表現評分、人手等考慮因素,令投標制度更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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