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1-19] 20團體支持保留現有條文 放大圖片
二十團體的代表和個人昨自願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表達他們支持公安法的意見。
【本報訊】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日舉行特別會議,聽取公眾對規管公眾集會及公眾遊行和檢討《公安條例》的意見。出席會議的二十個團體的代表及個人一致支持保留現有的條文,他們指出,現行的《公安條例》完全合乎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精神,是確保社會平穩有序,經濟持續發展和市民集會示威遊行權利得到充分保障的法律,現行條例合理合法,無須修改。他們還指出,持不同意見的人士應該以理性、和平的態度來表達意見,不應以身試法,特別是身為立會議員,更有責任守法,現在有人既然知法犯法,政府應依法追究這批人的法律責任。
另有24個團體將發表意見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一連兩個週末舉行特別會議,會議由委員會主席劉江華主持。昨日有二十個團體的代表及個人出席會議,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首席助理局長尤桂莊,警務處行動處處長李明逵,律政司民事法律科副民事法律專員賴應虒、法律政策科高級助理法律政策專員鄭佩蘭等亦出席了會議。另有二十四個團體的代表及個人將於下週向委員會表達意見。
香港各界婦女聯合協進會社會事務小組召集人蔡關穎琴,香港國際投資總商會秘書長潘德洪,香港福建社團聯會的鄭琴淵,保健體育會理事長馬激,筲箕灣柴灣坊眾會理事長陳紹權,香港廣東社團總會秘書長歐陽成潮,香港島各界聯合會秘書長鍾蔭祥,前臨時立法會議員王紹爾,中華總商會婦女委員會副主任鄧楊詠曼,香港灣仔區各界協會主席周成峰,社團活動中心秘書尹祓慶常,香港政治經濟文化學會會長辛樹華,勁松聯誼會的丘碧珍,香港福建體育會有限公司理事蔡世傳,香港華僑華人總會的張浩,九龍西區各界協會副會長余壽寧,汕尾市陸何海外聯誼總會秘書長羅志雄,獨立人士劉麥量、周熾昌、蔡松英等向委員會表達意見。
他們指出,香港回歸三年多來,大小示威遊行達六千多宗,事實證明,市民的自由和權利並未被限制或剝奪,就在這個時候,一些人以種種理由,在社會上製造不安,誤導市民大眾,提出要修訂公安法,政府因應這個情況,準備在立法會動議討論《公安條例》,使可能影響香港法治和社會穩定的問題得到澄清,這是十分必要和及時的。
他們一致認為,現行《公安條例》完全合乎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精神,是確保社會平穩有序,經濟持續發展和市民集會示威遊行權利得到充分保障的法律,是合法合理的,根本無須修改。
譴責有議員帶頭破壞法治
他們表示,一些立法會議員,做出不負責任的行為,帶頭破壞法治,向前線執法人員作出挑釁,實在令人反感。他們指出,政府應維護法律的權威,依法對這些知法犯法的人追究法律責任。
委員會副主席畟唹茷�出,目前的情況很可能是因政治對立而掩誘F事實的一面,今次很多團體提出了不少建議,都是可以深入討論的。他同意,目前最重要是研究可否達成共識,不需要什麼「抗命」的活動。吳靄儀議員表示,市民有責任去守法,但當中一些條文是否過了火。劉慧卿議員就反問立會是否不用聽取其他不同的意見。
出席的團體代表回應指出,立會應該聽取不同的意見,有人認為條例過寬或過緊,都可以充分表達意見,不過,希望大家以理性、和平的態度來表達意見,特別是立法會議員,為香港的繁榮穩定創造一個良好的條件,不要再製造令人擔憂的動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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