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1-20] 請議員學生帶頭守法
我是一個在本港土生土長的退休教師。我對本港近來的社會氣氛感到很憂慮。看來對《公安條例》的分歧意見,是破壞社會氣氛原因之一。
我認為現行的《公安條例》對眼前的香港,並無不當,為了修改它而惹起社會不安,實不應該。
要有集會和示威的自由,固然重要,但是現行的《公安條例》,並不禁止集會和示威。五十人以下的集會和三十人以下的示威遊行,並無限制,大概因為影響不大。人數多了,七天前通知警方,如無反對,即可舉行,有何不可?即使警方為公眾利益而反對,自有理由,為何不為他人著想?
香港要生存、要發展,就要多些理性,少些意氣。望我們的議員、我們的大學生,帶個好頭吧!
M.P.L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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