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1-22] 民意反對修改公安法
屯門區議員 陳雲生 龍瑞卿
就在政府準備在立法會上動議辯論公安法中有關公眾遊行及公眾集會的條文時,一個聲勢浩大的群眾性維護《公安條例》的行動,也在自發地展開。
繼港島各界聯合會、香港中西區各界協會、香港南區各界協會、香港青年會聯合舉辦了「從公安條例談起」座談會後,又有近百個地區組織、婦女團體、同鄉會等向立法會提交了支持公安法的聲明書。更有團體、個人在報章上登廣告支持公安法。
這種情況表明,廣大市民已經看透了民主黨、前線一班政客,挖空心思要修改公安法的圖謀,就是要破壞香港我們這個家的秩序和安寧。如果不挺身而出捍衛公安法,不立場鮮明地支持公安法,就會被這班政客乘虛而入,衝擊《公安條例》的完整性、嚴肅性。
一段時間以來,聲大夾惡反對公安法的,都是那少部分人,包括赤膊上陣,充當知法犯法、以身試法急先鋒的民主黨主席李柱銘和黨鞭司徒華。他們的出位言行,無不引起沉默的大多數驚覺,並有必要向他們表明堅決支持政府嚴格實施《公安條例》的態度。他們必須明白,反公安法就是反對民意,就是反對政府運用法律手段保障社會各界的利益。
雖然,這班政客反公安法噪音最大,行動最出位,但是至今總未見他們能舉出公安法「惡」在哪�堙H或者列出美英等國家的城市所制訂類似公安法的法律,有哪些規定可比香港的「寬鬆、自由得多」,他們連到香港電台舉辦公安法辯論的「政黨」論壇上,也不能說出公安法應該修改的理據來。即使是跳得最高的學聯幾個人,也沒有膽量出席公開的說理場合,唯有借故反咬一口為其缺席遮羞。
《公安條例》是維護公眾安寧、平衡社會各界、普羅市民權利的最佳法律。政客們有道理就應該站出來與廣大市民、與挺公安法的團體、組織進行對話,不要老是蠻不講理地吵吵鬧鬧,罵聲「惡法」就要求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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