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入境事務處發言人昨天稱,一名曙U東主因僱用兩名內地客罪名成立,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三個月。
該名四十四歲的男被告黎基常,承認兩項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的控罪,每罪各被判入獄三個月,同期執行。兩名內地客分別為二十七歲的麥×嫦及三十歲的蘇×好,她們各被控一項違返逗留條件的控罪成立,分別各被判入獄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