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2-01] 公安條例保障社會穩定
【本報訊】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香港紡織業聯會、香港出口商會及香港付貨人委員會昨日聯合舉辦午懋|,並邀得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為主講嘉賓,闡述《公安條例》內容,以增進會員對有關條例的認識。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陳永棋在致歡迎辭時表示,近日社會人士對《公安條例》中有關規管公眾遊行及公眾集會的條文展開了熱烈討論。是次午懋|的目的,是讓香港工商界更清楚了解《公安條例》的內容。
陳會長續稱,現行的《公安條例》能夠在保護言論自由與和平集會的權利和保障社會公眾的整體利益之間達致合理的平衡,故此有關條例實有必要予以保留並得到應有的尊重和遵守。
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在致辭時表示,近期社會上對《公安條例》產生了一些爭議,歸究其原因,是由於公眾人士對《公安條例》未有深切的了解所致。《公安條例》與社會各個階層可謂息息相關,而香港經濟的繁榮更建基於穩定的社會。故此她感謝四間商會給予她這個機會,向工商界人士闡釋《公安條例》的內容。
葉局長續稱,《公安條例》有關集會及公眾遊行的可獲豁免通知人數自一九九五年起已放寬,公眾集會方面由原來的室外集會不超過二百人及室內集會不超過三十人,分別放寬至五百人及五十人;而公眾遊行方面亦由原來的不超過二十人放寬至三十人。
葉局長指出,香港現行公眾集會或遊行需要最少七天通知的制度是合理及有必要的。因為有關制度一方面可讓集會或遊行申請人一旦遭警方拒絕申請,可有足夠時間向上訴委員會尋求司法覆核,另一方面亦讓警方有充分時間作出適當的交通安排及調配適當的警力,以維持集會或遊行的秩序。
此外,葉局長亦表示,香港自回歸三年多以來,保安局已收到超過六千九百宗公眾集會或遊行的申請,其中只有四宗遭警方拒絕,反映出香港在回歸後仍享有同樣的言論自由。
其後,葉局長解答了出席人士的提問,問答環節由香港出口商會會長林健鋒主持,並接受香港付貨人委員會主席林宣武代表四商會致送的紀念品。
出席昨日四商會聯合午懋|的主要嘉賓包括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助理保安局局長尤桂莊,廠商會包括會長陳永棋,副會長楊孫西、盧文端、陸增鏞,香港紡織業聯會副會長李乃火喜、梁君彥、陳鎮仁,香港紡織業聯會名譽會長方鏗、理事梁劉柔芬,香港出口商會會長林健鋒、副會長唐慶年及香港付貨人委員會主席林宣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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