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2-02] 僧篷聽雨:中國的婚外戀問題
在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上,引進離婚過錯賠償原則等內容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在審議時遭到質詢並未獲通過。
在婚姻法中引進離婚過錯賠償原則,是面對日益嚴重的婚外戀現象用心良苦的構想。改革開放二十年來,中國的離婚案每年遞增百分之九以上,近年來每年達一百多萬件,其中很大比例是婚外情造成的離婚案件。對此,中國普通老百姓多數認為應該將道德上升為法律,這樣就可以把婚外戀和第三者置於違法的境地。但專家的意見,卻不贊同將道德和法律混為一談,〈〈婚姻法修正案草案〉〉被否定,專家的意見起了很大作用。
中國的婚外情為何越來越多?嚴格說起來,這是社會、經濟、倫理、道德急遽發展和變化的必然產物。當然,變相重婚的包二奶、養情人等現象,應該制定法律進行阻遏。但涉及感情領域的婚外戀問題,則問題十分複雜,並非法律可以規範。
在中國改革開放之前,家庭婚姻狀況處於超穩定狀態,其中穿插間歇性的激烈震蕩,例如,反右時大批知識分子家庭破裂,文革時釵h「走資派﹂和「階級敵人﹂婚姻仳離。這種現象,是當時中國社會經濟發展遲緩而政治運動頻繁的體現。就當時家庭婚姻的超穩定現象來說,貧窮起了很大作用,正如賈平凹所說,偏僻鄉間的男人是窮不擇妻的,「尾巴一揭是個母的﹂,只要能娶來土炕上就行了,什麼美的醜的,燈一吹還不是一樣?因此,婚外戀是這些窮人想都不敢想的事。除賈平凹所說的這種情況之外,當時離婚的政治、經濟成本也極高,一件離婚案往往拖延十幾年,要到當事人心力財力耗盡以及青春和政治前途完蛋之時,才有結果。
改革開放之初,張潔的短篇小說〈〈愛是不能忘記的〉〉引起了整個社會極大的反響和共鳴,這篇小說是中國近二十年來文藝作品中大量婚外戀題材的濫觴。由於社會急遽變化,婚外戀在中國大地如春潮瀰漫也如洪水氾濫。說其如春潮,是因為它帶來了人們感情的甦醒和對理想的追求,激發了社會的生機和創造力;說其如洪水,是因為它誘發了物慾和色慾的膨脹,並給婚姻中的弱勢者(主要是婦女與兒童)帶來了災難。
但是,該不該用法律去干涉人們的感情和去規範婚外戀?內地一些專家認為,法律不應干涉道德領域的事情,用法律懲罰婚外戀是不對的,大多數國家已經廢棄了通姦法和選擇了無過失離婚法,中國不應該離開世界文明潮流。如果用法律懲罰婚外戀,將在一定程度上削減人們選擇婚姻的積極性,而一個社會的整體婚姻素質不高,社會的創造力和生機便會受到壓抑。內地有法官還認為,如果設立離婚過錯賠償制度,將鼓勵大家去窺探別人的隱私,容易導致夫妻矛盾激化,捉姦之風盛行,這非常可怕。實際上,因應離婚過錯賠償原則,內地「捉姦行業﹂方興未艾,嚴重侵犯了人們的隱私,並造成了釵h因捉姦而引起的傷害和殺人案件。
如何面對婚外戀現象,成了中國社會懸而未決的棘手問題。
區漢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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