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2-06] 廣南案三人承認盜用公款
【本報訊】廉政公署調查涉及廣南集團有限公司(「廣南」)多宗詐騙案,其中三人昨日於原訟法庭承認盜用「廣南」附屬公司公款達四千六百萬元。
黃曉江,三十五歲,「廣南」及其附屬公司潮洲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潮州」)前董事;謝平,三十五歲;及陳禮彬,三十八歲,兩人同為「潮州」前董事,昨日向法官馬永新承認共三項控罪。
黃及謝已於較早時在另外兩宗涉及「廣南」的案件中,承認誇大集團收益、盜取款項及信貸詐騙。
法官將於今日繼續聽取各被告代表律師就上述三宗案件求情,並將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昨日透露:黃曉江、謝平及陳禮彬為「潮州」公司戶口的認可簽署人,他們曾透過詐騙手法,將四千六百三十八萬元從「潮州」撥入現已停業的正達證券有限公司及衛達證券有限公司,作買賣股票之用。
案情並透露,三人曾利用虛假付款紀錄,以掩飾盜用公款罪行。黃曉江及謝平昨日同承認一項串謀偽造帳目罪名,而謝平及陳禮彬亦承認一項相類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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